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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8日中缝

本报公告同时在中国市场监管报网站发布,欢迎登录(www.cmrnn.com.cn),点击“企业公告信息办理平台”查询详细内容。(版权所有,不得翻印)

企业名称:意大利威兰艾比维有限公司(昆山)代表处

法定代表人:(首席代表)DONATO NASTI

企业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MA208PAKXR

住所:(驻在场所)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69号1831室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从事与隶属外国(地区)企业有关的非盈利性业务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驻在期限)自2019年10月17日至2029年10月7日

成立日期:

商标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类别:

电话:

网址:

E-mail:

核准机构: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刊登日期:2023年9月8日星期五

刊登版次:2、3版中缝

公告类型:其他公告

备注:(设立公告)外国企业名称:意大利威兰艾比维有限公司;外国企业住所:意大利卢长波长里ROMANA OVEST路27B号

企业名称:日本株式会社山彦苏州代表处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MAC2M8BA44

住所: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成立日期:

商标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类别:

电话:

网址:

E-mail:

核准机构: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刊登日期:2023年9月8日星期五

刊登版次:2、3版中缝

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备注:变更后驻在场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28号国裕大厦2期804

企业名称:大公报(香港)有限公司江苏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E937957637

住所: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成立日期:

商标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类别:

电话:

网址:

E-mail:

核准机构: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刊登日期:2023年9月8日星期五

刊登版次:2、3版中缝

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备注:变更后驻在期限:自2009年11月27日至2024年7月24日

企业名称:北京鸿业祥泰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注册号:

住所: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成立日期:

商标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类别:

电话:

网址:

E-mail:

核准机构: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刊登日期:2023年9月8日星期五

刊登版次:2、3版中缝

公告类型:执法公告

备注:执照作废公告

北京鸿业祥泰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京东市监撤字〔2023〕第082101号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决定撤销北京鸿业祥泰商贸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4日张然登记(备案)为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执行董事、经理的登记(备案)。

因你公司未按规定交回营业执照,现公告于2004年2月4日向你公司核发的营业执照作废。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5日

企业名称:北京宝元怡和春天餐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注册号:

住所: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成立日期:

商标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类别:

电话:

网址:

E-mail:

核准机构: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刊登日期:2023年9月8日星期五

刊登版次:2、3版中缝

公告类型:执法公告

备注:限期缴回营业执照通知书

北京宝元怡和春天餐饮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京0108执恢2258号,将王晨光持有的北京宝元怡和春天餐饮有限公司85%股权变更登记至阿娜古丽(北京)美食村有限公司名下。

请你企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我局。逾期不缴,我局将予以公告作废。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7日

企业名称:北京海夫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注册号:

住所: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成立日期:

商标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类别:

电话:

网址:

E-mail:

核准机构: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刊登日期:2023年9月8日星期五

刊登版次:2、3版中缝

公告类型:执法公告

备注:执照作废公告

北京海夫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京东市监崇外撤字〔2023〕第052302号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决定撤销2021年7月15日北京海夫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因你公司未按规定交回营业执照,现公告于2021年7月15日向你公司核发的营业执照作废。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1日

企业名称:北京农兴乐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注册号:

住所: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成立日期:

商标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类别:

电话:

网址:

E-mail:

核准机构: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刊登日期:2023年9月8日星期五

刊登版次:2、3版中缝

公告类型:执法公告

备注:执照作废公告

北京农兴乐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京东市监崇外撤字〔2023〕第052303号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决定撤销2021年7月16日北京农兴乐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因你公司未按规定交回营业执照,现公告于2021年7月16日向你公司核发的营业执照作废。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1日

企业名称:昆山市玉山镇福莱美眼镜商行: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注册号:

住所: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成立日期:

商标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类别:

电话:

网址:

E-mail:

核准机构: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刊登日期:2023年9月8日星期五

刊登版次:2、3版中缝

公告类型:执法公告

备注: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

昆山市玉山镇福莱美眼镜商行:

本局于2023年7月27日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昆市监罚告〔2023〕0801046号),你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现本局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昆市监处罚〔2023〕0801046号),决定对你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你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昆山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

企业名称:昆山市玉山镇相西遇布商行: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注册号:

住所: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成立日期:

商标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类别:

电话:

网址:

E-mail:

核准机构: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刊登日期:2023年9月8日星期五

刊登版次:2、3版中缝

公告类型:执法公告

备注: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

昆山市玉山镇相西遇布商行:

本局于2023年7月27日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昆市监罚告〔2023〕0801048号),你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现本局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昆市监处罚〔2023〕0801048号),决定对你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你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昆山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

企业名称:昆山市玉山镇福莱美眼镜商行: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注册号:

住所: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成立日期:

商标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类别:

电话:

网址:

E-mail:

核准机构: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刊登日期:2023年9月8日星期五

刊登版次:2、3版中缝

公告类型:执法公告

备注: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

昆山市玉山镇足之辉鞋店:

本局于2023年7月27日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昆市监罚告〔2023〕0801042号),你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现本局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昆市监处罚〔2023〕0801042号),决定对你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你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昆山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

企业名称:昆山万信佳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注册号:

住所: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成立日期:

商标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类别:

电话:

网址:

E-mail:

核准机构: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刊登日期:2023年9月8日星期五

刊登版次:2、3版中缝

公告类型:执法公告

备注: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昆山万信佳建材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3年7月12日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2023〕0801058号,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听证。依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局依法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昆市监处字〔2023〕0801057号,处罚结果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5600元;3.罚款15600元,共计31200元,上缴国库。

你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建设银行昆山支行任一网点,账号:32201986436051511978-703301。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常熟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