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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21家车商承诺“7天无理由退订”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3-09-11

  本报讯 (记者 孔国俊)“本店承诺提供7天冷静期无理由退订服务,消费者交付购车订金后,可享有后悔权,7日内无需理由可提起退订。”9月5日,在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昆仑大道的某汽车4S店,该企业总监王夫增向记者介绍其提供的特色服务。
  “我们已经把提供‘7天无理由退订’服务写进了客户订车合同里,如果消费者交订金后7天内不想买车,我们会在7天内将订金退回。”王夫增说,在汽车消费投诉中,消费者退订金问题一直占据较大比重,为提振消费者信心,汽车销售企业作出“7天无理由退订”承诺,目的是想给消费者带来更加满意的购车体验。
  随即,王夫增展示了多份消费者的购车合同。记者注意到,跟此前不同的是,这些购车合同的其他说明一栏内,明确标注了“订金7天无理由可退”。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机动车市场监管所副所长何志嘉介绍,2022年,该所受理的汽车4S店投诉及举报达1400多起,退订金纠纷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此外,新车短期内出现故障要求退换车的纠纷也较多。面对汽车大宗商品新发展格局,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消费信心,该分局通过重新调整汽车买卖双方权利边界,于今年3月15日在广西汽车行业首次推行“7天无理由退订”举措,11家汽车经销商积极响应,为消费者赢得了7天宝贵的“冷静期”和“后悔权”。8月16日,在该局推动下,又有10家汽车经销商响应号召,至此南宁市已有21家车商提供7天无理由退订金服务。
  “目前,消费者在选购车辆时,可优先选择悬挂‘7天无理由退订商家’牌匾的汽车4S店。”何志嘉说,今年上半年,南宁市家用品牌汽车消费方面的合同类纠纷共有267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1.8%。“这得益于‘7天无理由退订’举措的推行,以及严格要求汽车经销商规范买卖合同。自开展活动以来,全市符合‘7天无理由退订’条件的退订有204单,累计金额达135万余元。”
  何志嘉表示,对于参与“7天无理由退订”的商家,市场监管部门会定期回访,对商家进行监管。他同时提醒消费者,交付订金时应与商家签订购车合同,并注意区分“定金”和“订金”,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对于不清楚的条款,要主动提出质疑,避免被销售人员“忽悠”,若遇到捆绑购买车险、收取不合理费用等经营行为,要勇于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