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3-09-14
本报讯 9月8日,贵州省大方县市场监管局约谈该县78家车辆销售企业,要求其签订车辆销售责任承诺书,督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约谈中,该局对有关企业提出要求,主要包括:企业所售车辆及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零部件必须具有3C认证证书,所售车辆必须具有产品一致性证书、产品合格证、完整的铭牌信息,销售车辆配备的充电器、电池、轮胎、发动机等实物信息应与产品一致性证书上的信息一致,严禁车辆销售企业非法调装轮胎、电池、充电器、控制器、货箱、底盘、轴承、钢板,不得为非法调装提供便利。该局还组织车辆销售企业在大方分会场参加毕节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车辆销售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警示约谈视频会,帮助其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石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