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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答复关于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3-09-28

  本报讯(记者 周 萍)9月26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网站获悉,针对人大代表卢庆国提出的《关于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总局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后,给出了5条答复意见。
  答复意见指出,卢代表在建议中强调了保健食品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满足公众需求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探索保健食品创新发展、标准化建设等一系列建议,这对于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总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在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不断完善标准体系,持续扩大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功能目录,鼓励企业研发创新,加快推动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双轨运行。
  严格保健食品注册审查。总局严格执行注册审评“一次补正”制度,从严审查产品的安全性、科学文献依据以及注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加强企业主体资质、信用状况审查和注册现场核查,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申报的产品不予批准,提高保健食品审评审批质量效率。2022年共批准各类保健食品注册1314件。总局优化保健食品审评审批流程,完善保健食品信息查询平台和法人库特殊食品监管子库,主动公开并动态更新产品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扩大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秉承科学严谨原则,在扎实调研、充分研讨、多方验证的基础上制定高质量备案原料目录。2023年6月,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大豆分离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乳清蛋白》。加强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及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联系,委托科研机构,推动番茄红素、蜂胶、人参、灵芝、西洋参等原料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推动备案信息系统建设,通过智慧监管统一办事指南标准、统一系统流程管理、统一备案数据共享,建设高效能备案信息化系统,督促落实保健食品备案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截至2023年上半年,共发放保健食品备案凭证13700余件。
  创新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管理模式。总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创新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管理模式,制定《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允许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开展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单独或联合提出保健食品新功能建议,鼓励企业研发创新,激发产业内生动力。实行保健功能分类评价和分级标注、关联审查保健食品新功能建议和新产品注册、建立保健食品事前审评和事后评价机制。下一步,总局将加大政策解读和指导帮扶力度,加快推动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尽快落地见效,用创新的制度、全新的赛道为保健食品高质量发展赋予新动能。
  完善保健食品标准体系。2022年1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将全国特殊膳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更名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特殊食品领域质量国家标准制修订,支撑特殊食品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初步构建了保健食品国家质量标准体系,坚持“急用先行”原则,加快推进保健食品原料质量标准、功效成分检测方法等标准制修订工作,为特殊食品注册备案、日常监管、产品研发提供标准技术支撑。同时,加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及企业标准的衔接配套。下一步,总局将指导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标准供给,强化标准实施与跟踪评估,用“最严谨的标准”引领保健食品标准化和高质量发展。
  加强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总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稿等形式,组织局属媒体围绕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报纸、网站、新媒体以及“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多渠道、多平台、多形式加强特殊食品政策解读、科普宣传和亮点成效展示,提升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知。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对保健食品的科普宣传力度,组织企业、行业协会等交流互动,引导媒体全面客观报道国产保健食品产业现状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引导消费者科学认知、理性选购、放心食用正规保健食品,鼓励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保健食品社会共治,大力营造保健食品安全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