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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应关注的市场监管领域新规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3-10-11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积极构建全国统一市场制度规则,统筹活力与秩序,更好地规范服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颁布82号令,修订出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细化落实国务院出台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支持服务企业发展,优化便利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细化企业名称争议裁决程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企业名称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
  7月份,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修订发布,共6章52条,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2016年6月6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公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与旧《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而言,新版《办法》主要变化体现在3个方面:明确禁止变相分装和8种不予注册的情形;不得使用“生态牧场”“母乳化”等模糊信息或表达;加大对性质恶劣造成危害后果行为处罚力度。此外,新《办法》还在3个方面进行修订:一是明确食品审评机构的职责,总局食品审评机构(食品审评中心)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的受理、技术审评、现场核查、制证送达等工作,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论证。二是明确专家论证的法律地位和职责,在技术审评、现场核查、产品检验等过程中,可以就重大、复杂问题听取食品安全、食品加工、营养和临床医学等领域专家的意见。三是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进行配方研发和创新,结合母乳研究成果优化配方,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
  《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等4个目录更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调整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制定《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大豆分离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乳清蛋白》,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办法》适用对象为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法》明确违法情形,规定法律责任。
  《办法》第六条规定,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的,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应当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执法过程协作配合、执法结果及时反馈的工作机制。根据《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同时符合“线下培训有专门的培训场所,线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或者应用程序”等3项条件的,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晓 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