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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定远查处假冒侵权牙膏案

发布时间:2023-10-12

今年7月,安徽省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池河市场监管所接到举报,称定远县池河镇一商店销售假冒“云南白药”牙膏,请求依法查处。

根据举报线索,池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于当日对被举报商店开展现场核查,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发现处于待售状态的“云南白药”留兰香型牙膏。经厂家鉴别,该牙膏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当事人对上述辨认鉴别结果未提出异议。

当事人的行为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情形,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涉案金额较小,依据该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经综合裁量后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采购商品未履行查验义务行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如下:没收涉案商品、罚款2千元。

随着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正式施行,化妆品行业迎来最严厉的监管,其中人们的日用品牙膏首次被纳入参照管理。本案的查处,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打击假冒化妆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同时警醒广大经营者要增强学法守法意识,诚信经营。

陈鹏 武宏霞 李凤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