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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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当事人未履行的案件,建议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追加有关被执行人,或者通过执法监督程序撤销当事人的恶意注销登记后,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基本案情
2023年5月10日,A市市场监管局对D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7月10日,D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陈某在公司尚未履行行政处罚的情况下,隐瞒未履行行政罚款的事实,向A市Y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简易注销申请。7月24日,Y区市场监管局核准注销。
(二)第一种处理措施
A市市场监管局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D企业应负担的行政罚款15万元时,向法院申请变更被执行人为D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陈某,或者申请追加陈某为被执行人。理由如下:
1.行政罚款属于经营主体法定债务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公司所欠税款属于法定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市场主体所欠税款包含罚款。由此可知,行政罚款属于经营主体的法定债务之一,作出行政罚款的行政机关是被处罚的经营主体的法定债权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D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陈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隐瞒公司未履行罚款的事实而虚假申请简易注销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应当对D企业负担的行政罚款负连带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D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陈某虚假申请简易注销,属于未经依法清算骗取办理注销登记的行为。A市市场监管局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可以申请变更被执行人为陈某,或者申请追加陈某为被执行人。
4.最高人民检察院曾发布类似典型案例。例如,2022年6月发布的《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六批)》中,江苏省某木业公司环境违法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某市检察院发现某木业公司在受到行政处罚后,被股东办理恶意注销登记,致使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申请被法院驳回。某市检察院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向该市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等规定,木业公司虽被注销,但其存续期间受到的行政处罚仍应执行,法院应当通知该市生态环境局变更被执行人为某木业公司股东。
上述做法的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市场主体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由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三)第二种处理措施
先撤销D企业的注销登记,恢复该企业经营主体身份后,A市市场监管局再向法院申请对D企业的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市场主体不得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因此,对D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陈某隐瞒其未履行罚款的事实而虚假申请简易注销并取得注销登记的行为,Y区市场监管局应当依职权撤销对D企业的注销登记。如果Y区市场监管局不主动撤销,A市市场监管局作为上级部门,可以通过执法监督程序限令Y区市场监管局撤销对D企业的注销登记。
□湖南省衡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曾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