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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达127.3万件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3-11-15

  本报讯 (记者 李 春)从国新办11月8日下午举行的“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截至2022年底,国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达127.3万件。截至2023年9月,我国有效发明专利和商标拥有量分别达480.5万件、4512.2万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我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的排名达到第12位,拥有的全球百强科技创新集群数量首次跃居世界第一。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发展,数字资源、数字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愈发凸显。数据被称作信息时代的“新能源”,成为与土地、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的重要生产要素。我国是数据资源和数字经济大国,2022年数字经济规模已达50.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41.5%,位居全球第二。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和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提出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四个充分”的基本原则,二是充分考虑数据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三是充分把握数据的特有属性和产权制度的客观规律,四是充分尊重数据处理者的劳动和相关投入,五是充分发挥数据对产业数字化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梳理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系列关键问题,包括保护对象、保护主体、赋权方式、权益内容、运用模式等。同时,积极推动地方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以及深圳8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上线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已累计向经营主体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超过2000份。各试点地方的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已超过11亿元。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副局长、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介绍,2022年国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达29.6万件,占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总量的42.6%;自2016年起,年均增长22.6%,专利创新呈蓬勃发展态势。截至2022年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中,排名前10的国内企业有效量合计占国内有效量的比重达10.8%,占十分之一强;在领军企业带动下,国内企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占比超七成,已占据创新主体地位。截至2022年底,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京津冀地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占国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的71.3%,呈“三强鼎立”态势。东部地区加速培育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构筑数字经济发展区域新优势。
  此外,来华申请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的国外企业数量稳步提升,由2016年的6418家增加至2022年的7613家。截至2022年底,来自95个国家(地区)的权利人在华拥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32.7万件,反映出国外相关企业对我国数字经济市场的高度重视。
  在数字技术创新带动下,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达62万件,同比增长16.4%,发展态势持续向好。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同,深化对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研究,积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交流,推动早日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促进数字领域技术创新、交易流通和全球治理,更好助力数字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