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思考 > 

发挥前哨作用支撑靶向监管 守护“菜篮子”安全

——浙江省绍兴市对食用农产品快检情况的调研和建议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3-12-12

  近年来,浙江省绍兴市市场监管局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总牵引,逐步推动食用农产品市场快检体系建设,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延伸快检触角,提升快检精度,发挥快检前哨作用,支撑靶向监管。
  为进一步完善食用农产品风险防控网,有效守护全市老百姓的“菜篮子”安全,绍兴市市场监管局近期对相关情况开展调研,并对下一步工作研提建议。

基本情况
  绍兴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经营主体自检、第三方巡回检、评价机构监督的“三位一体”快检模式。被检主体从农批、农贸市场、农产品集散中心扩面至大型商超、校园集中配送单位、旅游集散中心等。截至目前,全市已纳入快检体系的主体包括农批市场5家、农贸市场118家、集散中心44家、超市12家、配送企业7家以及安昌旅游集散中心1个。
  (一)经营主体自检情况
  1.基本情况。绍兴现有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自检室156个,其中农产品批发市场自检室5个,农贸市场自检室145个,集散中心自检室6个。原则上市场自检均在每天首次交易高峰时段前开展检测,农批市场每日检测农产品不少于20批次,农贸市场每日检测农产品不少于15批次,每月检测项目不少于8个,检测户数不少于总经营户的10%,每月非农残检测批次不少于总检测批次的30%。
  2.奖补情况。各地结合实际对市场自检情况进行年终评定,设置一定奖补资金评优评先,激发市场自检积极性和主动性。如柯桥设有100万元左右的奖补资金,诸暨2023年计划拨付50万元用于27个市场快检工作年终的奖补考核,上虞每年投入48万元考核资金对各市场快检室及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3.检测情况。今年以来,全市经营主体自检共检测食用农产品361360批次,检出阳性农产品165批次,阳性发现率为0.46‰,销毁阳性农产品3.6吨。其中,农批市场自检食用农产品47201批次,检出阳性农产品18批次,阳性发现率为0.38‰,销毁阳性农产品41.45公斤;农贸市场自检食用农产品267080批次,检出阳性农产品126批次,阳性发现率为0.47‰,销毁阳性农产品222.34公斤;集散中心自检食用农产品14016批次,未检出阳性农产品;配送单位自检食用农产品33063批次,检出阳性农产品21批次,阳性发现率为0.64‰,销毁阳性农产品3.3吨。
  (二)第三方机构快检情况
  1.基本情况。2023年度,承接全市快检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共有8家,共设第三方快检实验室21个。
  2.投入资金。2023年,全市投入第三方快检财政资金合计4157.7万元,其中越城1430.57万元、柯桥925.33万元、上虞800万元、诸暨350万元、嵊州465万元、新昌186.8万元。
  3.检测情况。今年以来,全市第三方共检测食用农产品982740批次,检出阳性农产品3175批次,阳性发现率为3.23‰,销毁阳性农产品9.6吨。其中,农批市场第三方检测食用农产品435202批次,检出阳性农产品1042批次,阳性发现率为2.39‰,销毁阳性农产品4.9吨;农贸市场第三方检测食用农产品512752批次,检出阳性农产品1977批次,阳性发现率为3.86‰,销毁阳性农产品3.3吨;集散中心第三方检测食用农产品26833批次,检出阳性农产品139批次,阳性发现率为5.18‰,销毁阳性农产品174公斤;配送单位第三方检测食用农产品6794批次,检出阳性农产品17批次,阳性发现率为2.50‰,销毁阳性农产品1.2吨;超市第三方检测食用农产品1159批次,未检出阳性农产品。
  位于安昌旅游集散中心的特色地产食品安全快检及食品作坊数字治理服务项目,共抽检经营户105家,检测样品2796批次,未检出阳性样品。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适配程度不够高。目前适用的快检方法、检测项目等,精准度不高、与定量检匹配存有差异,即使快检确证阳性的项目也会存在监督抽检未予覆盖的情况,从而导致快检与定量检不能同步跟进处置。除却精准度的问题,更有甚者,竟出现快检呈阳性、定量检却合格的窘况。
  (二)阳性后处理较复杂。鉴于食用农产品不同于预包装食品的特殊性,快检阳性样品通常无法进行有效同批次确认;也鉴于快检采样相较于定量检采样的局限性,容易出现假阳或假阴的情况。上述情况都会引发处置上的不确定性,导致在处置大批量或较大价值的阳性食用农产品时遇到较大困难。
  (三)试剂准入不明确。目前,全省未有对快检机构使用试剂产品的明确规定,对其评价、验收不甚明了,特别是在试剂验收方面,各机构基本按本机构规定施行。服务项目所在实验室对试剂的验收也参差不齐。
  (四)人员培训不统一。快测人员的培训目前浙江省未有明确规定,各快检机构基本以自行组织岗前、换证、期间培训为主,承接培训的机构多为未获得检验检测资质的培训学校,其对检测人员实操培训的有效性有待商榷。
  (五)联动速度不高效。快检作为发现问题食用农产品的前哨,在为日常监管提供靶向的同时,也需要监管部门对流转速度较快、保存期限较短的疑似问题食用农产品进行快速处置。但目前因抽样需执法人员开展等限制条件,导致响应速度、核查处置速度不够快,特别是对于夜间批发的食用农产品,执法人员无法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快检、法检无法有效衔接。

工作建议
  (一)统一检测项目,提升产品质量。由省级部门制定相关检测细则,明确各类产品快速检测项目,确保与监督抽检项目基本保持一致,提升快速检测与监督抽检的匹配度。同时由全省统一组织食品快检产品符合性评价和认证,确保各地使用的快检产品质量过关。
  (二)出台相关文件,规范检测过程。出台省级快速检测相关规范性文件,细化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明确快检的抽样量、取样部位等具体要求,为全省各地开展快速检测提供相关依据,规范快速检测过程,依法处置快检发现的问题产品。
  (三)源头品质管控,加强溯源管理。建议定期开展快检结果分析,对频发问题品种、多发问题等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并将相关资料及时反馈有关管理部门,通过控肥、控药等手段从农产品种植养殖源头切实加以管控,共同构筑农产品安全防线。
  (四)注重科普宣传,强化公众知晓。目前,消费者对快检工作知晓率较低,无法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需要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科普宣传,提升快检工作的公众知晓度,让市民参与进来,消费者既可查看市场检测及第三方检测结果,也可通过送检、点检等方式进行检测,确保买得放心、吃得安全。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吴淼龙
绍兴市市场监管局 王剑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