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3-12-13
本报讯 12月11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传来消息:该局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此提振全省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措施》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4个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措施》指出,要从优化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强化监管服务等11个领域提供环境支持。具体包括: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规范政务服务标准流程、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垄断案件查处力度、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强化信用约束激励、深入开展信用提升行动、推动企业守信重信、优化经营主体登记服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在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措施》将从深入开展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年报公示服务、支持扶持政策直达快享、深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4个领域提供政策供给。
在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方面,《措施》将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动公正文明执法行风建设、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和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5个领域保障经营主体正当权益。
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措施》明确,从支持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支持民营企业提升标准化能力、推进小微企业认证提升、持续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强化融资对接服务以及做好新闻宣传工作7个领域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辽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