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3-12-15
本报讯 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出台了《信用修复工作指引》(以下简称《修复指引》),全面实现信用修复对口受理、一份承诺、一套文书、全过程可查询,建立健全便捷、透明、高效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
《修复指引》将市场监管职责内信用修复事项全部囊括其中,并且做到统一文书、统一格式、统一口径、统一标准。为便捷迅速帮助企业修复信用,厦门市开发了信用修复系统。企业通过这套系统,可以24小时远程在线申请修复信用。
《修复指引》细化规范了信用承诺书样式,引导企业通过信用承诺方式,明白为何会受到失信惩戒、如何整改和预防再犯,同时明确再犯需要承担的责任,将承诺、激励、惩戒有机结合起来。对守信践诺的,实行“一路绿灯”,对违背承诺或者虚假承诺完成信用修复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撤销准予修复的决定,并限制其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再次采用便利方式申请信用修复。
《修复指引》提出,对补报年报并公示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因通过住所无法联系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在半年内办理住所变更的个体工商户,免申请自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探索建立健全便利化、跨部门、多领域、全覆盖的高效信用修复机制,引导经营主体时刻关注信用、珍爱信用,持续优化信用修复流程,持续畅通信用修复渠道,真正实现信用修复“零见面、在线办、快速办”。 □陈长飞 吕培超 陈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