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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为民的根基在基层

——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顶街市场监管所“三同”有感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3-12-26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第十期党校班教学活动安排,笔者作为处级干部进修班学员于2023年12月4日~8日赴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金顶街市场监管所开展“三同”调研实践活动。今年是毛泽东同志闽西柴溪乡调研90周年,又恰逢中央在全党开展大兴调查研究之际,能够有机会下沉到基层所工作一周,既是一次绝好的学习调研机会,更是一次难得的党性锻炼和群众路线教育相结合的实践。
  基层市场监管所是市场监管的第一线,工作中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和他们朝夕相处一周下来,我深深体会到做好基层工作在践行“监管为民”核心理念中的重要作用,也对这一核心理念的内涵有了更具象的感悟。

监管为民要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市场监管的主要职责是通过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但最终落点都在为老百姓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上。因此,处理好每一起消费投诉,解决好消费者的揪心事、烦心事,是监管为民的直接体现。
  金顶街市场监管所辖区面积6.9平方公里,辖区消费者中老年人居多,以首钢退休职工和模式口村村民为主,收入水平普遍不高。辖区经营主体1723家,其中从事餐饮和食品流通行业的339家,占经营主体总量的五分之一。基于辖区特点,所里将12345接诉即办、食品安全监管以及电动车、药品、化妆品销售等重大专项列为工作重心。在处理消费投诉方面,无论是几千元的预付费消费纠纷,还是几元钱的蒜肠消费纠纷,所里的同志都一视同仁、倾心调解,保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力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让老百姓买得放心、用得安心,不断提高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种认认真真把群众身边“小事”当作履职“大事”持续做好,把为消费者排忧解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的日常作为,正是践行监管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

监管为民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
  在今年7月份召开的全国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指出,要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的工作方针,这体现了新时代新征程新形势新任务对市场监管提出的新要求。
  金顶街市场监管所辖区老小区居多,这些老小区的底商面积普遍不大,很多都是几十平方米的小商户或者夫妻店,主要从事餐饮、日杂、美发等便民服务,扣除房租、成本等开支,月收入仅够维持一家人的基本生活。经营者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法律意识不强,常常因为认知的盲区无意识违法,甚至被职业打假人勒索。
  为提高监管服务效能,所里的同志对辖区经营主体进行了一次摸排,并根据其经营范围建立起餐饮群、食品流通群、美容美发群、化妆品群、药品及医疗器械群、电动自行车群、五金店群等十余个微信工作群,群成员多则几百人少则数十人。所里同志以微信工作群为载体,通过对不同经营主体有针对性的指导和重点帮扶,防患于未然,降低经营主体因不懂法而违法的风险。监管不是对立、处罚不是目的,监管的真正意义是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公平竞争、健康发展。金顶街市场监管所对众多经营主体加强分类指导、防控违法风险的做法,是对监管为民的深刻理解和深入落实。

监管为民要准确把握人民立场的内在要求
  消费者是人民群众,企业主、小商户经营者也是人民群众,监管为民需要把握好人民立场的本质内涵,公平公正地维护好、实现好这些群体的正当权益。
  根据辖区消费者构成和经营主体的特点,金顶街市场监管所提出能力建设三要素:一是政治素质过硬,二是业务能力扎实,三是群众工作得法。所里在编人员13名,平均年龄45岁,本科学历9人、研究生学历2人,党员9人。所长曾在原石景山区工商局消保业务科室工作十几年,积累了丰富的消费维权工作经验。日常工作中,所里的老同志注重发挥调解消费纠纷传帮带作用,年轻同志虚心向老同志学习群众工作方法。在调解过程中,既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经营者的合法诉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正义、统筹法理情,不无原则偏袒任何一方。同时,能通过电话调解的不让双方反复跑路,为消费者和经营者节约时间成本,既赢得了消费者的认可,也赢得了经营者对监管工作的支持。
  一周时间很短,对金顶街市场监管所工作的观察和了解相对肤浅,但他们对一件件投诉认真调解、一家家商户悉心指导、一个个琐碎问题的探索求解,让我对监管为民有了更多感悟。监管为民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就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基层所日复一日的监管服务工作之中。市场监管系统深入践行监管为民核心理念,就是要始终抓住基层一线这个关键,让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的各项要求、制定的各项政策、作出的各项部署,能够真正落地生根、见行见效,让监管为民层层传导、惠及百姓。

□中央党校中央和国家机关分校市场监管总局党校第十期处级干部进修班 广告监督管理司 罗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