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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的市场监管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02-06

  2月3日,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2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提出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路线图”,市场监管部门承担多项职责。
  这份文件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全文共六个部分,包括: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文件第一部分提出,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聚焦解决“谁来种地”问题,以小农户为基础,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以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提升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水平,增强服务带动小农户能力。
  据了解,截至2023年10月,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近400万个,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21.6万家,组建联合社1.5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业务涵盖粮棉油、肉蛋奶、果蔬茶生产经营,其中,88%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种养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质量效益稳步提高,服务带动效应持续增强。半数以上的家庭农场年经营收入在10万元至50万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年净利润11.6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年经营收入6309.2亿元,成员人均可获得盈余二次返还1460.4元。

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
  文件第一部分还提出,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和标准体系建设,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拓展服务领域和模式。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修订出台《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将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根据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拓展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范围,明确农业农村标准制定的特殊要求,重点聚焦标准实施手段创新应用,强化以标准化手段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文件第一部分还提出,持续深化食物节约各项行动。弘扬节约光荣风尚,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大力提倡健康饮食,健全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民以食为天,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针对餐饮外卖、婚宴、自助餐、单位食堂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随机查餐厅”等行动,开展监督检查467万家次,发现存在餐饮浪费行为7.81万家,整改问题9.2万个。从严从速查处和纠正未主动提示、诱导点餐等违法行为,推广“简案快办”程序,办理责令整改并予以警告案件2.98万件,及时公布典型案例6201件。会同商务部印发《关于发挥网络餐饮平台引领带动作用有效防范外卖食品浪费的指导意见》,促进外卖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的意见》,会同中央文明办、民政部等共同对制止婚宴餐饮浪费提出明确要求。在371所高校开展反食品浪费知识“进校园”活动,在抖音平台发起“光盘有礼”话题讨论,在2.87万家大型连锁餐饮企业门店开展反食品浪费提示宣传,受众达9亿多人次。

打造乡土特色品牌
  文件第三部分提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支持打造乡土特色品牌。
  据悉,截至2023年底,我国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508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277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总数达2.6万家,地理标志产品年产值超过8000亿元。

持续整治农村假冒伪劣产品
  文件第三部分还提出,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加强农村流通领域市场监管,持续整治农村假冒伪劣产品。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针对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持续改善农村地区市场消费环境。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在全面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的基础上,每年依次重点推进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打击行动、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行动、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有关部门着力强化重点领域和业态监管,包括强化小作坊监管、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抽检、加强农兽药残留问题整治、加强商标管理、加强农村电商管理。

提升“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文件第四部分提出,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控制和产品检测,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2021年5月,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门在全国联合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行动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查验责任,查验并留存11个品种的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督促指导食品生产、餐饮服务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采购11个品种时应查验并留存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杜绝采购无证产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餐饮服务过程中及水产品暂养期间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保鲜剂、防腐剂等行为。对问题企业和食品,及时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行政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王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