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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年报骗局成“年度循环剧”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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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近日,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诈骗案。个体工商户谢先生接到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让其及时申报年报。由于对方掌握相关信息,谢先生信以为真,在关注对方提供的微信公众号后,缴纳了228元申报费用。后来,谢先生回电询问办理进度,发现电话打不通,微信公众号也已失效,于是报警。这起诈骗案中,共有3万多家企业、个体工商户被骗,金额合计超过660万元。
  年报本是经营主体向监管部门和社会报告联系方式、经营状态、从业人数、资产状况等相关信息的一种信息披露机制,却被一些不法分子用来实施诈骗。近年来,几乎每年都有经营主体掉进年报诈骗的陷阱,从而引发舆论关注。年报骗局有成为“年度循环剧”的趋势,应该引起各方重视。
  年报骗局的骗术难言高明,却屡屡得逞,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其一,一些经营主体不熟悉年报流程、条件、标准等,也不太留意官方发布的年报信息和有关风险警示信息。其二,有的经营主体存在信息保护漏洞,或未严格、规范履行信息保护义务,给诈骗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其三,相关社交平台、通信运营商对年报诈骗信息筛查拦截不到位,有关部门对年报的宣传引导尚存在薄弱环节。
  防范遏制年报骗局,保护经营主体相关权益,须瞄准上述“病因”对症下药。市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等可通过多种媒介广泛宣传年报的路径、平台、条件等信息,让经营主体充分知晓年报零收费的属性。公检法等部门应针对年报诈骗及经营主体信息泄露、盗窃、倒卖等行为开展专项治理,斩断利益链条,让不法分子付出法律代价。社交平台、自媒体平台、通信运营商等则应加强对年报诈骗信息的关注和研判,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确定年报诈骗信息的敏感关键词并动态调整,在此基础上利用技术手段完成筛查拦截。经营主体也应增强防范意识,主动了解有关年报的官方信息和注意事项,熟悉相关流程和操作要领,做好拒骗防骗的第一责任人。
  年报关系海量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和切身利益,相关各方应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合力,让年报更便捷、更安全。

□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