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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上虞首推商标代理机构诚信经营公约

发布时间:2024-03-11

为进一步规范商标代理行为,提升商标代理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代理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近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商标代理机构行政约谈会,对全区11家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了集体约谈。

会上,上虞区市场监管局就当前部分商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对规范商标代理行为提出指导意见。依据辖区现有商标代理机构实际,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制定并由各代理机构签署了《绍兴市上虞区商标代理机构诚信经营公约》,同时制定实施《上虞区商标代理机构行为规范》。

该规范要求商标代理机构做到信息公开、合同规范、档案规范,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严格实行亮照经营,服务价格、代理备案信息、业务承办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等信息上墙公示;业务承接合同的条款内容上进一步明晰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归集整理商标代理业务承接档案,实行专人管理,承接业务档案报关期限不得低于两年。

接下来,上虞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监管和引导,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商标代理行为,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为推动属地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殷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