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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多措并举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发布时间:2024-03-14

今年以来,浙江省海盐县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认真履行消费维权监管职责。截至目前,共办理投诉举报611件,已办结485件,投诉调解成功率71.63%。

强监管,构筑民生安全“防护网”。建立问题线索分流处理机制,强化问题线索的梳理核查,及时分流至各所(分局);建立协同高效问题处置机制,强化部门联动,闭环问题处置。聚焦消费者关心的食品、药品、化妆品、产品质量、价格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消费维权执法行动,有效打击行业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消费者购买信心,激发消费活力。自2023年12月1日以来,共查办民生领域违法案件179件。

促规范,种好放心消费“梧桐树”。以商场、超市、药店、餐饮店等经营主体为基础,以商圈街区内商家放心消费为重点,通过向经营主体发放倡议书、签订承诺书、张贴放心消费标示、开展培训等形式,指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行为,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提质增效。从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中选取率先承诺单位,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联络和对接,动员符合无理由退货的商家积极参与,扩大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覆盖面。截至目前,累计创建放心消费商圈8个,放心消费单位1218家,无理由退货单位511家,放心工厂277家。

优服务,实现纠纷处理“多载体”。联动县人民法院,打造共享法庭—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站,依托“一根网线、一块屏”,将法官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调解员的一线工作优势相结合,畅通法庭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渠道,实现消费纠纷诉前多元调解与高效解纷。将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引入ODR机制,按照“成熟一家、发展一家”的原则,逐步为企业开通全国12315(ODR)企业绿色通道,让企业通过全国12315平台在线解决消费纠纷,化“线下调解”为“在线协商”,推进消费纠纷源头解决。截至目前,全县已有(ODR)企业92家,企业自主和解消费纠纷27件。

(于真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