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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严打上市“白条猪” 守护群众“菜篮子”

发布时间:2024-03-15

“我卖猪肉又没有违法,为什么要查扣我的猪肉?”一位生鲜猪肉经营户发出了质疑。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发现5户经营户摊位上销售的生鲜猪肉胴体未加盖检疫印章,且经营者现场无法提供该批次生鲜猪肉的检疫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材料,执法人员现场对该批生鲜猪肉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共计111公斤,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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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进一步规范猪肉和肉制品市场经营秩序,杜绝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在市场上经营,守护猪肉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陆川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此前派出执法人员对辖区生鲜猪肉经营户进行摸排并登记在册,专项行动中,联合执法组根据前期摸排情况,锁定重点区域和检查对象,分组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突出源头管控,逐项检查猪肉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及进货票据等,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确保猪肉来源合法,坚决杜绝宰杀“白条猪”和销售“白条肉”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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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期间,陆川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辖区生鲜猪肉经营户进行普法宣传,告诫经营户禁止销售未经检疫的生鲜猪肉,在市场上流通的生鲜猪肉必须经过检验检疫,即能够提供销售猪肉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以及在猪肉胴体上印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陈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