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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三项措施”提升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

发布时间:2024-03-16

为健全完善数据治理长效机制,江西省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以行风建设为抓手,持续开展问题数据检查整改,聚焦录入新数据、规范旧数据、修正错数据,“三项措施”促进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

强化源头把关。对依法履职中产生的企业信息新数据,该局严格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标准及评分规则》要求,围绕数据全面性、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冗余性、关联性7个维度,坚持从源头把关企业信息,办理业务时注意防止录入性等错误,逐步完善防错机制。

规范归集信息。该局发挥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监管联席会议牵头作用,对公示系统归集公示的其他部门产生的企业信息,特别是问题数据较为集中的公示公告、检查工作、其他部门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等信息,每月定期分析交换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按业务类型采取系统批量修正、下发相关部门修正等方式进行分批整改,指导规范旧数据,实现小切口深入,推动老问题解决。

督促修正数据。以年报公示、信用修复等工作为契机,对企业通过公示系统依法填报公示的信息,特别是企业年报数据零值等错误数据进行筛查梳理,加大对数据虚假填报、主观故意隐瞒等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采取电话告知、发送短信、预警提醒等方式,督促经营主体主动修正问题数据,为精准开展失信风险预警、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奠定基础。

2024年1月,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评分99.33分,排名位居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前列。该局表示,将深入推进行风建设,持续优化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经营主体信用提升行动,以闭环式举措推动企业信用监管数据量质提升。                          (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