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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19

为庆祝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15日,山东省单县“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在县财富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县委常委、副县长贾海龙出席活动并致辞,县人大副主任张剑,县政协副主席董洪攀,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颖,县有关部门、县消协理事单位及“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活动。

贾海龙在致辞中强调,单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关注民生、服务百姓的首要任务, 聚焦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强化消费维权执法、规范经营行为、服务保障民生,全县市场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消费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消费活力得到激发和促进,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

单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王志学在发言中指出,2023年,全县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232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全县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80189家,其中县级1223家、省市级19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实体店5064家;消费维权服务站实现了乡镇(街道)全覆盖。

山东四君子集团代表企业作出诚信经营承诺,表示要立足“诚信为本,公道守法,货真价实,服务优质”,积极营造诚实守信、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

活动倡导全县各成员单位、市场主体紧扣“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构建依法监管、诚信经营、广泛监督、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一要履职尽责,守护消费安全。综合运用监督检查、警示约谈、行政处罚、公益诉讼等形式,聚焦消费者反映集中、诉求迫切、危害性大、影响面广的消费安全问题,扎实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二要坚守底线,依法诚信经营。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积极投身“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坚决杜绝虚假宣传和经营欺诈。三要主动参与,理性合法维权。自觉树立理性消费、绿色消费意识,坚决抵制不合格商品,主动举报违法失信经营行为,提升整体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

活动现场,单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烟草公司、消防大队等单位设立法律咨询台、投诉举报台、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广泛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现场受理群众投诉,解答群众咨询的维权问题,并逐一记录,建立台账。县卫健局组织县中心医院、妇幼保健院、东大医院等5家医院现场义诊,赢得了消费者广泛好评。

同时,单县市场监管局还邀请新闻媒体、群众代表见证,对2023年查获的商标侵权酒、过期食品、车用尿素、劣质建材等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及宣传单3000余份,悬挂条幅60条,接受群众咨询130余人次,现场受理投诉8起,销毁假冒伪劣商品1500余件。

马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