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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为民初心 全力打造“食安赣州”幸福城

——江西省赣州市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纪实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03-20

赣州市开展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

食育志愿服务队伍加强食育宣传普及,共创食安示范城市。

江西省设施蔬菜技术创新中心展示会介绍展示品种。

全国首个省级富硒标委会——江西省富硒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2年7月在赣州市成立。

赣州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形势暨风险会商交流会议。

全国首批国家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综合试验区学校正在进行减盐健康教育。

  赣州市位于江西省南部,有“江南宋城”之誉,是江西省面积最大、人口和下辖县市最多的地级市,总面积达3.9万余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23.6%。如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是历届赣州市委、市政府常研常新、常思常明的课题。
  食品安全无小事,共治共享你我他。自2017年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来,江西省赣州市始终把创建工作作为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民生工程来抓,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理念,以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水平为落脚点,以社会认可和群众满意为最终目标,坚持党政同责、示范引领、突出重点,构筑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社会共治、共建共享”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

落实党政同责 齐抓共创有保障
  赣州市委、市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安全要事、民生实事、发展大事,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每年专题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报告,常态化协调调度推进创建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调度创建工作。
  赣州市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全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课堂、普法宣传和精神文明创建和爱国卫生运动范围,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综治考评和绩效考评,从战略方向、考核导向、工作指向等方面凸显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出台《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制定《赣州市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晰属地和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调研督导食品安全工作,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18名市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包保39家A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35万名包保干部分层分级包保9.85万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创新建立包保工作对接联络“五项”机制和督查“两结合”、考核“五纳入”、奖惩“双挂钩”工作机制,保障包保工作常态化落实。
  全市20个县(市、区)、292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均设立食安委和食品安全办。出台《赣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风险会商工作制度》《赣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赣州市食品安全工作约谈办法》等系列制度,健全了风险会商、信息交流、应急处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约谈通报等制度体系,县乡食品安全办100%按期达标。全市101个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所)达规范化建设标准,基层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专业人员占比超70%,赣县区局田村分局获评五星市场监管所。聘用食品安全“两员”(协管员和信息员)2197名,吸纳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员7000人。

加强全程监管 风险治理有成效
  从农田到餐桌,从车间到超市,从校园到机关,赣州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全流程监管,用心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源头严防。赣州市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连续三年达93%以上。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累计创建绿色防控示范区213个,举办科学安全用药技术培训440期,培训2.3万人次,病虫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持续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6家企业通过省级达标初评。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全市6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落实禁捕退捕。
  过程严管。突出重点时期、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品种监管,聚焦食品“四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食杂店)薄弱环节以及私屠滥宰、非法添加、“保健品”乱象等热点问题,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100多项,消除问题隐患,守牢安全底线。大力推行市县主城区农贸市场取消活禽交易,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白条禽上市”覆盖75%以上县城。强化餐饮业污染防治,中心城区餐厨废弃物实现应收尽收。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打击食品犯罪“昆仑2022”“和谐2022”等专项行动,对食品相关领域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出重拳、下狠手。近三年,累计查办食品安全、餐饮浪费和涉农违法案件5335件,刑事立案96件,一批大要案列入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并形成有力警示震慑。
  风险严控。统筹食用农产品、食品(含进口食品)、林产品检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2023年全市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总量5.55万批次,其中,抽检食品3.54万批次、食用农产品2.01万批次、食用林产品173批次,食源性疾病相关样本监测732份。对抽检监测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食品均做到核查处置“五个到位”。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坚持“责任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常态化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滚动摸排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推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清零。

夯实监管基础 治理模式有创新
  赣州市组建了市综合检验检测院,20个县(市、区)100%建成农产品检测机构和食品快检中心,设立食品快检室220个、农产品检测站283个、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4375个,构建了覆盖全市的食品检测、食用农产品检测、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全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2.5万批次食品检验检测能力,食品抽检量由创建前每千人1.6批次提升到现在的每千人6.2批次,食品快检量由5万批次提升到30余万批次,为监管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实施智慧监管模式,赣州市在全省率先打造了“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成“食安赣州”系统,实现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分级监管。按照“重点突破、示范引领、整体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全市3401家校园食堂100%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依托“江西农安大数据”“赣溯源”两个平台,对2622家农产品生产主体产出的1210万批次(带“区块链溯源+合格证”)食用农产品进行全过程溯源管理,实现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
  创新监管工作机制。赣州市在全省率先构建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级专业模型,出台《制止餐饮浪费指引(试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做法在全省推广。创新建立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专家库、重大活动接待场所备选库、重大活动餐饮食材供应推荐名录库,把牢审查关、驻点关、检验关,形成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赣州经验”。全省首创“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公益诉讼”新模式,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及时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结合办案情况形成农贸市场农产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等专题调研报告,为部门监管提供决策参考,推动食品安全部门协同联动。深化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监督,累计立案食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69件,办理了全省首例食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2件。建立食品检验检测认定“绿色通道”,建立案源线索快核、涉案物品快检、涉刑案件快移的跨部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形成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合力。

坚持综合施策 产业发展有动力
  示范创建带动发展。赣州市被列为全国首批国家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试点,100所学校开展减盐健康教育干预,建成3家省级营养健康食堂示范点。全域列入“部省共建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先行先试范围,获评“省市共建样板”;大余县获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命名,3个县获评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6个区县获评全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6个、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2个,入选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名单1个。建成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5个、省级优秀食品小作坊示范点162个、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24条、“放心肉菜示范超市”25家、规范化农村食品经营店289家、“明厨亮灶”示范单位1万余家,引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面提升。
  品牌战略促进发展。2022年7月,全国首个省级富硒标委会——江西省富硒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赣州市成立。全市富硒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注册商标70余件、绿色有机农产品1229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63个、“赣鄱正品”农业品牌51个,数量均居全省第一。地理标志商标34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5件,赣南脐橙、赣南茶油分列2023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百强榜第5位和第47位,赣南茶油、会昌米粉等4个产品列入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第2批保护清单。打响本土特色品牌,引领齐云山、菲尔雪等一大批龙头企业持续壮大。
  政策扶持助推发展。实施食品安全领域科技计划项目136项,项目经费5337.4万元。组建食品安全领域科研平台27个,包括以朱蓓薇院士领衔的“赣南苏区食品创新研究院”,形成了“婴幼儿营养食品制造关键技术”“智能化果蔬品质无损检测技术与分级装备”等一大批科研成果,为赣州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增添了硬核支撑。出台《赣州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培育脐橙、油茶、蔬菜、预制菜等百亿产值食品相关产业集群4个。在全省率先出台《赣州市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建成宁都等预制菜产业园10个,培育规模以上预制菜企业32家,荣获2023年“全国十大预制菜创新发展地区优秀案例”。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累计投入资金7.1亿元,新(扩)建赣粮集团和7个县(市、区)现代化粮食储备中心库,新增仓容40余万吨。截至2023年底,全市持证食品生产经营户12.95万家,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总量持续壮大。

强化宣传引导 共建共治有氛围
  强化社会宣传促共治。赣州市坚持将食品安全宣传与创建工作宣传相结合,建立“1+92+ N”食品安全宣传矩阵,即以市融媒体中心为主阵地,组织创建责任单位利用92条宣传渠道抓创建宣传,多个宣传点位通过LED显示屏、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常态化播放宣传标语、宣传片。1405万人次参与“共创食安示范城,全体市民齐参与”主题在线答题活动。通过广泛征集快检需求,广泛公开快检过程,广泛开展快检培训等方式,擦亮“阳光快检”品牌。“县长谈食安”“局长谈食安”“校(园)长谈食安”“企业负责人谈食安”等系列视频播出,引导食品安全治理各方承诺践诺、履职尽责。100余名食品专业人才组成食育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食育进社区、进学校志愿服务活动,擦亮“食安赣州”志愿服务品牌。
  强化行业自律促共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食品安全课题调研,提出食品安全治理提案建议,推动食品安全部门协同共治。食品相关行业协会、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集中培训、参与公开承诺、发出食安倡议,10余个行业协会自发开展创建达标提升和创建宣传活动。
  强化群众监督促共治。在全省率先建立食品安全志愿者协查机制,1400多名食品从业人员组成全省首支食安协查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协查志愿服务12次,互查互纠促进行业规范提升,有效破解食品安全监管难题。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有奖举报制度,2021年以来,赣州市12315累计受理食品类投诉举报2.5万件,100%按时核查处置、答复,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肩鸿任钜踏歌行,功不唐捐玉汝成。赣州市正在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为契机,巩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成果,持续完善食品安全治理机制,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本报记者 李 元
  通讯员 李 伟 陈 惠 魏秀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