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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药物滥用,武汉东湖高新区精准规范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行为

发布时间:2024-03-21

“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一定要按照法规要求进行实名登记。”近日,湖北省武汉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相关线索,对辖区内某零售药店未按规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行为进行核查,并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有关规定,除了做好登记工作以外,零售药店也不得超量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含麻醉药品和含精神药品复方制剂时,若为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处方销售的规定;若为非处方药,则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其中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为进一步遏制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滥用现象,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与各辖区市场监管所联合行动,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零售监管和处置工作,督促辖区零售药店严格遵守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和登记注意事项,坚决防止流弊事件发生。

“实体店加强监管,网店也不能放松。”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局药械科对辖区内药品网络销售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据介绍,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是否按照“先方后药”流程销售处方药,是否存在向个人赠送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的行为;药学技术人员、药师、处方审核调配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是否持续展示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学技术人员和药师资质等信息;是否按要求保存电子交易销售凭证、处方和药学服务等记录。

下一步,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通过持续加大现场检查、网上巡查和督促指导力度,确保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维护辖区市民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夏笛 宋茂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