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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积极开展2024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24-03-21

为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今年以来,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积极开展2024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抓好“三防”问题的整改工作。大余县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学生食材配送单位和全市学校食堂“三防”专项治理行动督导的情况通报》文件,要求全县各校(含幼儿园)、学校配送单位充分利用寒假时间,做好“三防”设施设备的硬件改造、添置工作,抓好学校配送单位、学校食堂“三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督导被通报问题的整改,确保2024年春季开学“三防”问题整治到位,目前被通报的问题各分局组织进行了验收,均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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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深化行动。2月9日开始,县食安办组织开展了大余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深化行动,联合县教科体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出台大余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深化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学校(含幼儿园)、学校食堂经营服务企业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回头看”自查。“回头看”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行动成果和遗留问题,核查有无遗漏和回潮,持续开展集中监督检查,检查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情况并进行现场抽查考核。充分运用教育系统“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的告警任务,深入核查违法违规线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食安办牵头联合县教科体局工作人员、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管人员对辖区的学校和食堂经营服务企业、校外供餐企业进行全覆盖的排查整治行动;县食安办视情况组织专班人员对学校和食堂经营服务企业、校外供餐企业进行抽查;对包保干部、学校校长、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学校食品安全员、学校餐饮服务作业人员、基层市场监管局分局局长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和考核。

加强春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印发《大余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提示函》,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基层分局全面摸排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含学校食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托管(含托育)机构食堂、校外培训机构食堂,建立监管台账,要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责任机制,要求每家学生食材配送单位必须明确2名日常监管人员,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的监督检查;对学校食堂及其周边开展了春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查验“三防”措施、主体责任、库存食品、从业人员、原料采购、加工过程、场所卫生、设施设备等内容,全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曹春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