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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实施工作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03-28

  本报讯 (记者 张勤立)《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以下简称新版检规)和《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以下简称检测规则)将自4月2日起施行,过渡期为1年。3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的实施工作。
  通知指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检测工作顺利实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做好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的贯彻实施,充分调动电梯使用、生产单位积极性,鼓励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开展自行检测,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检测准入条件,明确免征地区或单位检测主体,推进电梯检测数据联通,强化检测结果应用。
  通知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推进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加强对检验机构、检测单位和检验、检测行为的监督检查,提高检验、检测工作质量。一是强化退出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积极营造依法施检、公平公正的电梯检验检测行业氛围。二是提升合规管理水平。督促检验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内部工作流程,主动公示检验程序和收费标准,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和满意度。三是严厉查处超期不检测行为。检查发现到期不检测的电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五条相关规定,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逾期不予整改的,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三十六条进行处理。
  为提升检验检测规则可操作性,通知细化了具体实施要求。一是规范检验检测工作程序,包括落实音像记录要求、换发《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明确检验检测实施月份。二是规范检验检测技术要求。对驱动主机停止装置与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轿厢内铭牌及标识、应急救援试验、新装电梯带载检验项目、125%额定载重量制动试验年份、阻挡装置等作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