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03-28
本报讯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监管,安徽省阜阳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履行部门监管职责,主动作为,强化举措,拧紧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该局将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列入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和重点产品质量监管目录,建立健全电动车经营主体档案及监管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电动三轮(二轮)车销售网点联合检查的通知》,将电动三轮(二轮)车源头管理工作纳入市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月度任务,定期督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阜阳市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城管、经信等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企业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生产企业及产品型号是否经过工信部许可,整车是否具备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检查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户1867家次,发现问题均已按要求整改。
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该局持续对经销商、在售商超等重点区域进行监督抽查。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抽查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303批次,不合格产品32批次,不合格产品企业全部依法开展后处理整改工作。该局召开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集体约谈会,现场签订《电动二轮、三轮车销售商规范经营承诺书》,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阜阳市市场监管局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宣传台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宣贯力度,持续开展消费品质量“三进”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正确选购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产品。同时,该局深入生产企业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进行条文宣讲和政策解读,严禁企业生产非标电动自行车。
□刘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