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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盐的测定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04-03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和环己基氨基磺酸钙是常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其优点是甜味较好,后苦味比糖精低,成本较低,常与其他甜味剂混合使用,既可增加甜度,又可改善风味。缺点是甜度不高,用量大,易超限量使用。过量食用环己基氨基磺酸盐会对人的肝脏和神经系统产生严重的危害,尤其在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幼、孕妇等群体中体现得更加显著。因此,GB 2760-2014对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盐的用量进行了严格限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盐的测定》(GB 5009.97-2023)于2023年9月6日发布,2024年3月6日正式实施。

标准适用范围与基本原理
  标准规定了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盐的测定方法。
  第一法气相色谱法适用范围为食品(除蒸馏酒、发酵酒、配制酒、料酒及其他含乙醇的食品外)。基本原理:样品中的环己基氨基磺酸盐经水提取,在硫酸介质中与亚硝酸钠反应生成环己醇亚硝酸酯和环己醇,用正庚烷萃取后,用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测定,外标法定量。
  第二法液相色谱法适用范围为食品。基本原理:样品中的环己基氨基磺酸盐经水提取,在硫酸介质中与次氯酸钠反应,生成N,N-二氯环己胺,用正庚烷萃取后,用高效液相色谱-紫外或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测定,外标法定量。
  第三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适用范围为食品。基本原理:样品中的环己基氨基磺酸盐经提取液提取后,液相色谱-质谱/质谱仪测定,保留时间及相对离子丰度定性,同位素稀释内标法定量。

样品前处理
  第一法:针对固体、半固体试样,加水后涡旋混匀,超声30min提取。难溶于水的样品需在加水后60℃水浴加热20min;米粉、淀粉制品等样品还需在水浴前水解淀粉。含油脂较高的试样:称取试样后,需用石油醚除油,后续处理与固体、半固体试样相同。液体样品:加水后涡旋混匀,超声10min提取。样品提取后,冰浴10min,加入正庚烷10mL、亚硝酸钠溶液(50g/L)5mL、硫酸溶液(200g/L)5mL混匀于冰浴中放置30min,期间震荡3-5次,取出涡旋离心后取上清液过膜上机测定。
  第二法:样品提取同第一法,样品提取后,加入正庚烷10mL、次氯酸钠溶液(>120g/L)2mL、硫酸溶液(1+1)4mL涡旋,离心后立即移取3mL上清液于另一离心管中,加入15mL的碳酸氢钠溶液(50g/L),涡旋离心后取上清液过膜上机测定。
  第三法:该方法为内标法,样品提取时需加入同位素内标。针对固体、半固体试样,加含0.1%甲酸的乙腈水后涡旋混匀,超声30min提取,对于在提取液中难溶的样品,需要在加提取液后60℃水浴加热20min混匀样品;针对含油脂较高的试样和果冻、糖果、米粉、淀粉制品,提取方法同固体、半固体试样,样品提取后加入10mL二氯甲烷缓慢振摇液液萃取,除去提取液中油脂等有机杂质和颗粒物;针对液体样品,加含0.1%甲酸的乙腈水后涡旋混匀,超声10min提取。以上样品提取后离心,取提取液过膜测定。
  新标准较旧标准更新内容:
  1.新标准的第一、二法增加了高油脂样品种类,例如乳粉、油腐乳等。
  2.删除了高蛋白样品需沉淀蛋白的步骤,细化了淀粉类样品的提取过程。
  3.液体样品通常较均匀,因此旧标准适当减少了液体样品称样量。
  4.新标准的第一、二法的衍生步骤同旧标准相比,衍生液的体积扩大一倍,使衍生更为充分,提高了高值样品结果的准确性。
  5.新标准的第三法质谱法为负离子扫描内标法定量,旧标准为正负离子同时采集外标法定量,在引入内标法校正后又解决了旧标准正负模式同时采集离子比偏差较大的问题,同时减小了基质效应,提高了结果的准确性。

操作注意事项
  (一)试样制备:
  1.该方法适用范围包含了所有食品,因此取样应均匀和具有代表性,取样前将样品充分混匀。
  2.液体样品如果含有二氧化碳,应该超声后摇匀。
  3. 一些在室温容易软化的固体样品,如巧克力、巧克力制品、黄油、奶酪等样品,应先在-18℃冷冻使样品变硬,便于粉碎制样。
  4.含壳的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应带壳一起制样。
  5.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糕类食品制样时应去核,并分别称量果肉重及核重,计算果肉占比。
  (二)前处理:
  第一法衍生时要保持冰水浴,否则衍生的效果不佳;含有小苏打的样品衍生时应缓慢加入硫酸,防止硫酸和小苏打反应产生二氧化碳喷出。
  第二法中次氯酸钠溶液应临用现配,使得有效氯含量大于120g/L。使用市售次氯酸钠溶液时应注意选用有效氯含量>12%的产品。实验室常用次氯酸钠试剂溶液的有效氯含量标签值仅>5%,不符合标准要求,易导致目标化合物衍生不充分,从而导致实验结果偏低。
  (三)方法选择建议:
  在使用第一、二法检测到不合格样品时,可使用第三法质谱法进行辅助确认,避免杂质干扰,提高定量和定性的准确性。
  第三法的定量限与第一、二法的定量限有2个数量级的差距,因此对于不得使用甜蜜素的品种采用质谱法的灵敏度更高;对于甜蜜素含量高的品种使用第三法检测时,为使样品值在线性范围内,可能会增大稀释倍数,消耗大量内标,增加实验室成本,选用第一、二法更加经济。

风险提示
  1.本标准三种方法均扩大了适用范围,第二、三法的适用范围为所有食品。因此,今年国家监督抽检计划把以往风险筛查的食品种类以及一些以往风险筛查未涉及的食品种类列入监督抽检计划,如豆干、月饼等,检测样品基质较之前更为复杂。因此,在日常检验中,应及时开展质量控制以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2.蜜饯类、凉果类食品计算含量时应代入果肉占比。GB 2760-2014中,凉果类环己基氨基磺酸盐最大使用量为8.0 g/kg,蜜饯凉果中环己基氨基磺酸盐最大使用量为1.0 g/kg,二者均是用各类鲜果(干)经加工而成,在抽检工作中常容易混淆,因此分类时应按包装中产品类型严格执行,散装样品在抽样时应与被抽样单位确认产品类型并在抽样单中备注。
  3.自制馒头花卷包子、菠萝、杨梅、白酒尤其是散装白酒易出现超范围使用情况;酱腌菜、蜜饯易出现超限值使用情况。在对含馅料的自制包子等样品判定时,尤其应注意“带入原则”。这些食品检出的环己基氨基磺酸盐是随着食品原(配)料带进的。这类样品检出时,首先应确定该食品配料(含食品添加剂)中可以使用并且未超限量使用环己基氨基磺酸盐,其次该食品配料(含食品添加剂)在该食品中的配比从正常生产工艺角度分析是合理的,同时该食品中存在或检出的环己基氨基磺酸盐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合理水平,即可认为该检出情况合理,并在检验报告中将情况说清楚。

□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徐 峰 杨诗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