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思考 > 

市场监管领域非现场服务监管构想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04-09

  随着互联网技术普及运用和人工智能、数字化技术快速迭代更新,市场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经营模式、交易方式随之改变,呈现出“无商不网”的局面,给现场服务监管带来了新情况和新问题,原有的现场服务监管思路和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当今市场的快速变化和高效要求。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和市场经营模式智能化的当下,市场监管领域引入非现场服务监管,既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有益补充,又是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工作思路
  市场监管领域非现场服务监管作为原有现场服务监管的有益补充,是指通过远程视频传输和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及线上痕迹监测等技术手段,对经营主体资质、商品和服务质量、交易行为等进行远程监控、数据采集和线上经营活动的痕迹抓取,经处理、分析后,对其合法性进行研判,并指导经营主体开展合法合规经营活动,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非现场服务监管方式既能实现对经营主体“无事不扰”,又能实现服务监管“无处不在”,对于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风险能力,督促和提示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经营,以及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起到促进作用,能够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服务监管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比如新冠疫情期间,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指导帮助辖区内一市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以进场预约查验为核心的智慧管理系统。通过搭建主体资质审核、入场预约、智能电子秤、质量抽检监测、交易量统计、合同管理等智能服务管理模块,成功实现了监测监管功能要素,不但提升了产品追根溯源、质量管控、数据统计、经营分析等服务监管功能,而且还增强了市场的管理效能,保证了市场的闭环管理。

重要作用
  (一)拓宽了服务监管渠道。传统的服务监管模式立足于现场检查和指导。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普及运用,推动了可视技术、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应用的快速发展,推动了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也推动了经营环境的深刻变化和经营载体向多维度的转变,传统的服务监管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因此,市场监管领域非现场服务监管是现代市场经济领域服务监管有效、必备手段的补充,已得到较好的实践验证,弥补了现场服务监管不能有效实现的不足,开拓了由点面服务监管向过程立体服务监管转变的新思路。
  (二)提升了服务监管效能。由于产业的不断升级,互联网在商业领域中的广泛应用,使得商品生产、销售与服务的规模、质量、展示、方式、支付、物流等方面的应用场景层出不穷,传统的现场监管在人员力量、技术、手段上已不能满足现代市场服务监管的发展要求,借助互联网、远程视频和大数据等先进技术进行非现场服务监管已成为市场监管的必然。市场领域的非现场服务监管能够有效实现从现场点面服务监管过渡到全过程服务监管,消除服务监管死角;能够缓解服务监管工作量大与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提升服务监管效能;能够及时掌握和提示经营主体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强化事中监管;能够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据采集、固定提供有力支撑,为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奠定良好基础。
  (三)降低了服务监管成本。由于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网络商品交易呈现交易范围时空化、运作空间虚拟化、运营模式便捷化等特点,采取传统的现场服务监管方式对网络商品交易进行服务监管,即使成倍增加人员力量,也不能很好地实现服务监管目标,收效甚微。对网络商品交易市场采取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依网管网等非现场服务监管途径,既能达到服务监管目的,还能有效降低服务监管成本。比如食品、药品流通环节的供销追溯,让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腿。

实现路径
  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非现场服务监管必须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依靠视频采集、数据收集、线上痕迹抓取等方式,获取经营过程中的非现场第一手资料,对其加以处理、分析和判定,依照法规对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进行服务监管。因此,非现场服务监管的第一手资料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一)远程视频采集。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带动了远程视频技术的突飞猛进,也为市场监管领域的现场服务监管向非现场服务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通过在经营场所安装摄像装置,不间断采集经营全过程视频。如餐饮行业的后厨卫生、有形市场货品的进场查验等,都可以借助远程视频采集来完成,实现由过去的现场服务检查到非现场服务监管、由点面服务监管延伸至全过程服务监管,能够充分获取经营重点环节中的第一手材料,且能确保材料的真实可靠性。
  (二)数据报送采集。现行的法律法规在经营主体的准入、经营等方面,对部分经营数据明确了相关报送要求。比如企业年报、电子商务平台身份信息报送等,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处理,也为非现场服务监管提供了第一手材料,从而为非现场服务监管的有效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线上痕迹采集。在“无商不网”的当下,线上商品销售与服务已融入人们的生活,互联网已成为了经营主体开展经营活动的首选载体。加强对线上经营行为的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已成为市场领域非现场服务监管不可或缺的手段。如市场监管总局开发的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五级贯通系统,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采集的第一手材料就是市场领域非现场服务监管运用的典范。

初步构想
  (一)构建非现场服务监管体系。实现市场领域的非现场服务监管需要建立“一系统、一机制”。一是建立采集、分析、分发和处置系统,即建立非现场视频、数据和线上痕迹等信息采集系统,完善配套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建立非现场视频、数据和线上痕迹等信息分析分发系统,对采集的相关信息采取智能加人工方式,进行筛选、甄别、研判后,对有效信息进行分拣,按照职责分工派送到相关单位;建立处理非现场视频、数据和线上痕迹等信息违法违规处置系统,各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行政指导和立案查处。二是建立信息共享互认机制,即建立横向、纵向信息共享渠道,实现主体资质、经营情况等基本信息互通;建立线索移转移送渠道,对涉嫌违法违规线索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及时移转移送;建立证据互认机制,对依法依规取得的证据,可以作为管辖地案件查处的有效证据。
  (二)健全非现场服务监管软硬件。借助互联网技术,对重点经营场所,可参照交通违法违规图像采集方式,现场加装可视化摄像头,实施经营全过程监控;借助法律法规要求,对经营主体需要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相关经营信息的,市场监管部门统筹优化信息内容和报送渠道,提高信息“含金量”;借助实力强大的互联网企业技术,对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实施全时空监测,获取线上痕迹信息。在各渠道信息采集的基础上,通过智能加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过滤、分析、处理,形成可用于非现场服务监管的有效信息。
  (三)完善非现场服务监管法规。在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非现场信息采集内容、区域、流程、存取、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司法机关对证据采集要求,规范信息采集渠道、流程、存取、认定,使采集的信息能够符合司法证据要求。结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和市场生态环境的变化,出台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市场监管领域非现场服务监管法规,使非现场服务监管有法可依。
  (四)加强非现场服务监管人才培养。非现场服务监管需要借助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应用等高新技术,需要转变传统的现场服务监管思路。因此,市场监管干部在服务监管理念上,要充分认识非现场服务监管重要作用,增强非现场服务监管意识,积极研究非现场服务监管方法,探索适合非现场服务监管的新路子;在能力素质上,主动了解和掌握现代市场经济规律,积极学习现代高科技知识,提高驾驭市场服务监管的综合能力。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 史光福 徐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