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产权 > 

17省市试点数据知识产权已颁证超7000张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04-11

  本报讯 (记者 李 春)记者从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国已有17个省市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截至目前,试点地方接收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超1.3万份,颁发证书超7000张。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数字资源、数字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愈发凸显。数据被称作信息时代的“新能源”,成为与土地、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的重要生产要素。我国是数据资源和数字经济大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超过50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二。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和试点工作,助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主要开展3方面的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介绍。
  一是完善制度,促进数字资源高效利用。推动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更好促进数据的合理流动、充分运用、有效保护。提出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基本原则,研究梳理了包括保护对象、保护主体、赋权方式、权益内容、保护方式、运用模式等一系列关键问题,并在17个省市开展了试点工作。截至目前,试点地方接收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超1.3万份,颁发证书超7000张。这些数据的应用场景广泛,包括制造生产数据、销售消费数据等,申请主体以企业为主,占比90%以上。
  二是强化保护,助力数字信息技术创新。不断完善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专利审查规则,强化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开展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治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专利预审、维权援助、信息服务等方面综合支撑作用,推动数字产业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强同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强化行政和司法保护衔接,数据知识产权证书作为数据处理者持有数据的相关证明,已在数据权益纠纷的司法实践中得到具体应用。
  三是促进运用,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活力。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聚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开展专利导航,提高研发起点,优化专利布局。支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围绕物联网、智慧生活等内容健全数字产业知识产权运用平台。支持数据知识产权交易融资,以浙江为例,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超过22亿元人民币,在促进数据流通、支持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葛树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前不久召开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指导专家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与会专家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多个关键问题上提出建议。“我们将按照专家建议,结合试点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更好助力数字经济发展。”葛树说。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衡付广表示,数字经济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要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推动数据开发开放和流通使用,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广泛深刻的数字变革,赋能经济发展、丰富人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