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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落实“双告知”制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4-11

今年以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市场监管局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双告知(告知申请人、告知审批部门)”制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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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经营主体办理登记注册时,主动向申请人宣传改革政策,做好引导和相关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通过告知书的形式,将具体的办证流程告知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提醒其拟从事的事项中如有需要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指导经营主体签署《告知书》,避免跑冤枉路、浪费时间。

二是将涉及后置许可的经营主体办照情况推送给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提醒相关部门及时关注,确保登记数据信息资源在各审批部门之间有效共享,全力推动事后监管。

截至4月8日,宁南县市场监管局已向20个行政审批部门推送“先照后证”告知书306份,经营主体提交承诺书306份,推送率100%。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将切实履行“双告知”工作职责,主动向申请人宣传改革政策,做好引导和相关服务,确保登记数据信息资源在各审批部门之间有效共享,全力推动事后监管。(李万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