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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部署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04-18

  本报讯 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下发了关于有效推进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示函,要求紧抓春耕农忙时节,针对农资产品消费需求旺盛的特点,加强日常监管,严防化肥等农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农民消费群体合法权益。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加大化肥、农膜、滴灌带等农资产品生产销售企业排查整治力度,重点对农资生产企业以及乡(镇)所在地、城乡接合部范围内的农资集贸市场、农资批发企业以及重点零售门店等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现场发现的质量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产品质量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企业积极履行进销货台账义务,严把产品质量进货关口,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要加大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对抽查不合格(初检)产品涉及企业及时进行现场检查,严防不合格产品违规销售。对涉及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进行产品下架召回,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切实加大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及整改复查力度,充分运用行刑衔接、行纪衔接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及时将抽查数据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切实发挥好监督抽查“利剑”作用。
  要加强对农资产品质量日常监督管理,重点加大对农资产品生产企业、区域批发商以及重点零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一问二查三追”的工作机制,现场检查中要向辖区商户问清进货来源;查验进货票据、入库验收等进货台账,查验销售记录等销货台账;对日常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向批发来源地、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移交追溯,涉及重大违法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部门进行移交。
  同时,要积极引导农资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的具体要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自查检查工作,积极引导生产销售企业完善进销货台账。对市场开办方要及时组织约谈,积极向农资产品经营户履行告知承诺义务,严防农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马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