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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部署各地学习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04-19

  本报讯 4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出台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通知》指出,《条例》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细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构建起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治理体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共同形成“一法一条例”框架体系,夯实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治根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对于新形势下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改善民生福祉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广泛开展《条例》学习宣传,一是多层次组织培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确保各项工作合规;二是多渠道宣传解读,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充分释放提振消费信心的制度成效;三是多方位行政指导,推动经营者加强合规体系建设。
  《通知》明确,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完善制度供给,及时立改废释相关制度,将最新要求迅速落实到各领域具体制度中;加强部门协作,以贯彻《条例》为契机,积极争取政府更大支持,更好发挥政府牵头作用,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系统治理,把贯彻《条例》转化为推动各个业务条线监管执法的强大动力,统筹好末端救济和源头预防,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通知》强调,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总局各司局今年的重要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总局部署,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专题部署、精心组织,在全系统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

□韦柳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