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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与合格证上图片不符武汉新洲区查处非法改装销售电动自行车案

发布时间:2024-05-08

4月29日,接群众举报,湖北省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对新洲区齐安大道雅迪电动自行车销售店进行检查。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8辆电动自行车的外观与合格证上图片不一致。

该店分展销区、配试区、装配区,装配区位于销售大厅最里侧,停放着几辆电动自行车,其附近有电池、轮胎、螺丝等用于电动自行车装配的工具设备和零部件。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与产品合格证上的图片不符,不仅座椅长度加长了,而且车架后座处“加宽”并加装了外壳。

检查合格证时,执法人员看到合格证上标有“本产品经过检验,符合国标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字样。用卷尺现场测量一辆电动自行车座椅时,发现该车辆座椅的长度为600毫米。这一数值已经超过了国家标准350毫米的限值,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

根据《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禁止销售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禁止从事经营性加装、改装非机动车行业。

执法人员询问该店负责人时,经销店负责人管先生称,这些电动自行车上牌前,要将加装的部分拆下来。上牌后,再将加装的部分安装上去,“商家也不愿意卖这样的加装电动自行车,太麻烦了,但不加装就满足不了客户需求,也销不出去,实属无奈。”他说。

对此,执法人员现场向其普及相关标准知识,告知其按照我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电动自行车鞍座长度要小于或等于350毫米,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一旦将座位加长,就会变成超标电动自行车。经过沟通和讲解,管先生表示认识到错误,并在现场笔录上签字。

□吴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