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05-24
本报讯 今年5月,《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包容审慎监管政策汇编》编制出台,这标志着在江苏省扬州市,初步形成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包容审慎监管政策体系。
近年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从转变监管理念入手,着力打造包容审慎监管政策体系,在包容创新、审慎监管、合规指导、信用监管等方面不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内涵,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包容创新,鼓励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为此,扬州市市场监管局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性质和特点,于2023年6月制定出台《扬州市场监管系统关于在”四新经济”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出台15项具体举措42项工作任务清单,包容创新、鼓励创新,促进创新型经济健康发展。与此同时,该局出台《助力先进制造产业发展实施新型监管模式的工作方案》,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监管模式,在先进制造业领域率先探索触发式监管、沙盒式监管、远程无感式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今年3月,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该局又迅速出台《关于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具体措施》,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
坚持审慎监管,宽严相济。2022年至2023年期间,扬州市市场监管局陆续出台扬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关于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经营主体发展的指导意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指导意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办法》等政策措施,对经营主体采用审慎监管方式,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更有“尺度”。
坚持合规指导,全程导航。为帮助企业少违规、快纠错,扬州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0月制定出台《关于在扬州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大力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的实施意见》,创新推出“六书制”导航式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新模式,注重对经营主体发展全周期潜在风险进行预防和治理,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事前指导+预防、事中包容+治理、事后修复+提升”相衔接的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机制,帮助企业走合规强企之路。
坚持信用监管,同向发力。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推进“信用+”监管工程,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于今年4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信用监管营造诚实守信市场环境的实施方案》,努力实现涉市场监管信用信息归集公示水平持续提升。信用信息在市场监管各业务领域和监管环节得到有效应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精准化、效能化水平明显提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发挥作用,逐步建立跨领域、跨行业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经营主体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氛围更加浓厚。
下一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将落实落细包容审慎监管政策体系,力争让包容审慎监管惠及更多经营主体,助力“好地方”扬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杨 宇 左贤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