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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应关注的市场监管领域新规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06-05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的《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
  《办法》进一步严格规范行业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明确了4类不应当制定行业标准的情形:已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一般性产品和服务的技术要求,跨部门跨行业的技术要求,用于约束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部的工作要求、管理规范等。
  为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办法》明确:禁止在行业标准中规定资质资格、许可认证、审批登记、评比达标、监管主体和职责等事项,禁止利用行业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此外,《办法》还明确规定行业标准公开的主体责任,鼓励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行业标准文本,供公众查阅。

新版专利证书启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布公告,决定修改专利证书。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24年6月1日之后(含当日)的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新版专利证书。
  新版专利证书沿用A4规格竖排版式,优化调整著录事项布局。旧版、新版专利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颁发的旧版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提供更换新版专利证书服务。对于依据《专利审查指南》相关规定请求更换或更正专利证书的,2024年6月1日(含当日)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新版专利证书。

《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正确使用计量单位。
  《办法》规定,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其他非法定计量单位应当限制使用。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由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动态更新。
  《办法》要求,在4种特殊情形下,需同时注明或者提供法定计量单位等效值或换算关系,包括:在科技文献、新闻报道中使用,在产品或者包装物、说明书上使用,在进口的工程装备或者计量器具及其技术文件、示值、铭牌上使用,日常生活中根据约定俗成的交易习惯使用。

□李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