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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发布实施意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06-06

  本报讯 (记者 王国明 周妍)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动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和开办餐饮店“一件事”高效办理,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实施意见》明确,把推动高效办理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和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提升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和开办餐饮店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在推行企业信息变更“一次办”方面,《实施意见》要求从企业视角出发,将企业登记信息变更后的跨部门、跨层级事项变更进行同步办理,在企业开办“一件事”基础上实现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企业可自行选择线下或线上办理模式,线下实行“一窗受理”,线上实现“一网通办”,通过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形成“一套材料、单次采集、多方共用”的工作机制。对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的办理场景、申请材料等进行梳理优化,根据企业变更登记内容匹配关联事项,形成可同步变更的事项目录,依托“一网通办”等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智能变更服务。
  《实施意见》提出推行企业注销“一网办”,优化企业注销登记。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增加解散公示功能,便利利害关系人了解公司现状。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撤销公示的相关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注销尚未完结的,同步取消办理相关注销业务。市场监管总局向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企业分支机构、投资企业查询服务,推动解决因隶属企业注销其分支机构难以注销的问题。同时,提供税务注销预检服务、完善“照险联办”注销机制、完善“照关联办”注销机制、实行公章刻制备案信息同步注销。
  对于开办餐饮店“一体办”,《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地方信息共享平台,对企业设立登记过程中采集的名称、主体类型、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共性信息,及时共享至地方食品经营许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等,相关部门不再重复采集有关信息。《实施意见》还要求提供智能申报服务,按照餐饮行业习惯,申请人在自主申报过程中,登记系统自动匹配推荐具有餐饮行业经营特点的名称行业及经营范围,供申请人选择。不得擅自增加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增设审查条件,不得擅自将户外招牌设施设置纳入行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