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07-04
本报讯 市民被困电梯1个多小时,而电梯维保人员姗姗来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救援。近日,浙江省余姚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维保单位作出行政处罚。余姚市民朱先生前不久乘坐电梯时,突然发现电梯不动,并且电梯门无法正常打开。于是,他万分焦急地拨打电梯内公布的救援电话请求救援。等待1个多小时后,救援人员才赶到现场将其解困。因等待时间较长,朱先生向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投诉。经查,该电梯所有人为浙江某电器公司,朱先生所乘电梯于今年3月份安装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维保单位是宁波某电梯工程公司。该维保单位维保人员超过规定时间实施现场救援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规定。经过深入调查核实,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张松高 吴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