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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销售隐形眼镜,横州某视光中心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2024-07-08

7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横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横州市某视光中心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视光中心经营场所存放有待售的软性亲水接触镜、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等18个品类医疗器械,共96瓶(盒)。因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产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横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隐形眼镜含软性亲水接触镜、硬性角膜接触镜,隐形眼镜护理液含隐形眼镜润滑液、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双氧水隐形眼镜消毒液、隐形眼镜无菌生理盐水护理液等,因其直接覆盖、作用于眼球角膜表面,与眼组织紧密接触,直接关乎人眼安全,具有较高风险,国家将其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经营此类产品的经营主体需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今年以来,横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开展七个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关注青少年近视防治相关的医疗器械,主要检查经营主体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无超范围经营,进货渠道是否规范,购销记录是否健全,有无经营、使用无注册证产品的情况,所售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及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督促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履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和经营、使用行为“双安全”。

据统计,截至目前,该局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731家次,因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立案21件,督促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上报执行年度管理自查报告358家。

韦瑜兰 李仙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