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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大市场建设背景下公平竞争实施机制的探索与思考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07-08

  党的二十大作出了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等重要部署,明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
  近年来,浙江省温岭市在全省率先打造行政垄断行为智能监测系统,引入第三方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机构,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家库,出台《温岭市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不断探索建立高效的公平竞争实施机制。针对当前公平竞争实施机制方面仍然存在缺少硬性约束机制、公平竞争审查概念模糊等问题,本文立足温岭市公平竞争实施机制情况,分析公平竞争实施机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为更好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温岭路径。

公平竞争实施机制情况
  近几年,温岭不断推进公平竞争“单位自查+监督抽查”工作模式,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创新机制,开展各式各样的公平竞争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
  (一)推进数字化改革。投资120余万元,在全省率先建设行政垄断行为智能监测系统,以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应用系统为支撑,聚合涉及经营主体的政策措施文件和招投标数据,确保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垄断行为。
  (二)引入第三方评估。全省率先引入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构,着重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部分政府部门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以及适用例外规定等,及时发现和纠正相关政府部门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三)建立审查专家库。率先在全省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家库,为该市公平竞争办公室提供决策建议、解答事项咨询等,进一步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水平。截至目前,专家库成员已吸纳公职人员、律师、专业人才等21名,全面提高审查的专业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四)出台投诉举报办法。率先在全省出台《温岭市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明确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的受理范围、接收方式、受理主体等,且在各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中要求引进该办法,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

存在的问题
  一是审查机制程序仍存漏洞。根据《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规定,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是公平竞争审查责任主体。而部分单位为规避招标投标审查,将下属国有企业公司作为实际招标人来发布招标公告;另有部门以较隐蔽的会议纪要等形式直接略过公开招标程序,在检查中较难被查到。
  二是乡镇街道公平竞争审查概念模糊。若干单位对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入。如温岭市公竞办虽已第一时间对乡镇街道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但成效不大,乡镇街道对公平竞争审查概念仍然很模糊,甚至少数人还保留了以命令、决定等强制手段推进工作。
  三是各项机制成效不突出。目前虽已建立了各项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但制度的实施成效并没有想象中的突出。例如行政垄断行为智能监测登录人数较少,使用率较低;开展公平竞争第三方评估存在为评估而评估、为考核而评估的情形,评估范围和对象少,评估中发现的实际问题少,实效不足。

相关对策建议
  (一)多方式探索审查约束机制。除常规的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列入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外,注重探索多样化、更高效的公平竞争审查约束机制。例如温岭市公竞办利用行政垄断行为智能监测系统、第三方评估机构、台州市局组织开展的公平竞争交叉检查等途径定期抽查招投标及文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否则予以通报。
  (二)最大化推进各项制度出实效。进一步完善行政垄断行为智能监测系统,自动抓获全市所有招投标项目,实现招投标项目系统审查率100%;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作用,定期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且在各种督查检查中要求第三方评估人员参与其中,使第三方评估工作不流于形式。
  (三)实战性参与各类培训强业务。除每年对各部门、乡镇街道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实训外,多措并举加强对各行政机关的业务培训;梳理并发布温岭市公平竞争典型案例等,切实增强公平竞争意识。
  (四)再细化建立统一审查标准。在《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梳理审查过程中较易遇到的问题,统一标准,保障审查过程中有更翔实的参考标准;同时要求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编制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童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