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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发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地方标准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07-23

  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石家庄市地方标准。该标准将于7月27日正式实施。
  为扎实推进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行风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市系统的行政执法行为,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担当作为、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良好形象,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当前基层市场监管队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作风、形象、行为规范等问题,在准确把握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部门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执法行为用语规范》和省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邀请部分专家和基层执法人员参与,起草制定了该地方标准。
  据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注重实用性,既遵守规定、落实要求,又贴近基层、符合常识。二是注重微小处和关键点,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服装管理相关规定,对着装要求做了21处细化和补充,以标准化理念阐述穿衣戴帽和站坐行走等方面的注意事项。三是注重独立性和关联性,在谋划“行政执法行为示范”内容时,多次到基层走访调研、研究论证,最终以一般程序为主,确定了12个与经营主体直接接触的重点环节场景进行示范,这12个场景既可以独立,又相互联系。
  该标准的制定,旨在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抓起,全面规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行为。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助于促进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有利于推进石家庄市社会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构建,对培养和造就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行政执法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将紧密结合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和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以标准宣贯实施为抓手,增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伍“立规矩”“明要求”“守纪律”意识,引导全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切实发挥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同时,以标准化“硬举措”持续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过程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建设,以一流的作风、一流的状态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王海龙 焦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