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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行纪联动助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24-09-02

“为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我局实施‘三主动、两合作’策略,向全市各级驻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借力。”8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蒋以宏介绍,为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该局实施此项策略,推动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与驻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紧密合作,通过行纪联动、同题共答,提升桂林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主动’即市场监管部门主动沟通、主动汇报、主动邀请,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衔接。”蒋以宏介绍,主动沟通即提前向驻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通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行动计划,确保其全面了解市场监管职责、监管现状及存在问题。同时,接受驻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纪律指导,确保监管工作在纪律框架内进行,避免触碰红线。主动汇报即及时向驻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反馈学校食堂检查结果,针对学校食堂防鼠不到位、地面潮湿、采购原料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并接受纪委监委监督,采取销号式管理。同时建立问题反馈机制,提升问题处置时效性,一旦发现学校食堂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向驻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汇报,共同商讨解决方案。主动邀请即邀请驻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参与学校食堂检查工作,既去标杆食堂检查,也去问题食堂检查,形成鲜明对比,加深监察人员感性认识,提升其发现问题能力。

“‘两合作’则是加强案件线索合作共享和案件查办合作协同。”蒋以宏说,该局将查处的学校食品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形成行政处罚与纪律处分双重震慑,解决以往处罚难以落实到个人的难题,增强监管威慑力。积极探索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对重大或复杂的学校食品案件进行联合调查处理,形成更强的震慑力。在纪委监委办理与学校食堂等餐饮单位有关案件时,市场监管部门极力配合,确保案件能及时查处。“例如在处置兴安县某中学因进货查验不认真购进过期大米的案件中,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就对该中学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线索移交当地纪委监委处理。”

“整治行动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向市纪委监委移交有效线索3条。”蒋以宏透露。桂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深化与驻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合作,为全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孔国俊 通讯员 周振宇 龙慧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