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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药监局与澳门药物监管局签署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2024-09-06

9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局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药物监管局在南宁市签署药品监管合作备忘录,在双方法律法规框架下,充分利用中医药国际化发展重大机遇以及澳桂自身优势,推动开展药品监管、药品注册、药物质量检验以及人才交流等方面合作,共同促进药品监管合作和医药产业发展,确保民众用药安全。

合作内容包含四个方面:一是建立药品监管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充分依托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澳门)、中国—东盟药品合作发展论坛等平台,加强双方在药品监管方面沟通交流与合作。二是共同促进两地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借助澳门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广西与东盟国家合作平台,以及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等产业园区,加强双方在药品注册、中药研发、招商引资等方面合作,促进双方医疗机构开展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及转化合作,助力澳门中药产品进入东盟国家市场、广西优质中药产品进入澳门乃至葡语系国家市场。三是强化药品质量监管合作。充分借助澳门中药检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平台,支持双方共同推进在药品质量标准研究、国际草药标准协调、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构建等方面务实合作,在药品监管合作、中药质量标准协调等方面逐步形成共识。四是加强药品监管科研项目和人才培养合作。不定期互访,开展药品监管业务探讨、技术交流活动,共同搭建人才培养平台,促进科研项目合作。积极搭建澳门与广西医药行业交流合作平台,促进双方医药行业开展更为紧密的学术交流、专题研讨等活动。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孔国俊 通讯员  李舒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