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9
“加盟连锁经营,不用注销、新办药品经营许可证,而是直接变更,市场监管部门的好政策,让我们轻装上阵!”9月3日,拿到药品经营许可变更证的经营者孙经理十分高兴地说。
据悉,这是《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药品零售企业被其他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收购,营业执照注销、新办,单体药店按照变更程序办理的盐城全市第一张药品经营许可证。
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零售企业被其他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收购的,按照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程序办理。”据此,2024年4月,盐城市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出台了《被其他零售连锁总部收购的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变更操作指引》,按照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程序办理,由“原药品经营许可注销、新申办药品经营许可”两个环节,合并为“药品经营许可变更”一个环节办理。
为推动这一利企便民举措尽快落地生根,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管局成立服务专班,广泛宣传,详尽摸排企业需求,细化相关政策,对相关企业进行精准服务。
8月中旬,该局服务专班了解到老孙打算将药店“单体”变“连锁”,多次上门了解情况,讲解政策,针对性地制定办理指引,细化事项清单,帮助老孙一步一步完善材料。
“营业执照注销、再新办,如何与原药品经营许可证关联,是企业转型升级的堵点。”亭湖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此,该局工作人员指导该市场主体以新的营业执照、新的社会信用代码,申请将新企业与原企业信息进行关联,顺利打通了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在企业提交变更经营方式、变更企业名称和变更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材料后,该局即时受理,免于现场核查,第一时间直接核发了新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也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将继续为市场主体减压力、添活力,下好下足政策的‘及时雨’,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潘曾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