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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创新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09-19

  为完善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制度机制,宣城市创新建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清理整治招标投标领域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隐性壁垒,让商品要素市场自由畅通流动。
  构建招标(采购)文件审查机制,宣城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管理局等部门印发《宣城市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宣城市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操作指引》,从源头上杜绝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出台《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负面清单》,梳理招标(采购)文件中易发生、较常见的不公平竞争条款,将设置不合理条款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提出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条件,要求设立本地分支机构等30种情形列入审查负面清单,要求招标人逐条对照审查,靶向发力,确保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无死角”。
  搭建监测平台,通过数智化赋能公平竞争审查,借助专家库资源,常态化监督抽查和定期评估,对招标(采购)文件进行实时监控,形成有建议、有整改、有反馈的闭环,切实提高审查质效。宣城市公共资源管理局重新修订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印发《进一步明确招标人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推进规范编制招标文件,依法依规设置资格条件和评标标准。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招投标系统中增加了公平竞争审查前置模块,采用“一文件一意见”,实现全流程可追溯,审查全覆盖。宣城市财政局在政府采购系统嵌入公平竞争审查意见,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发布采购文件。截至目前,已审查招投标、政府采购文件971份,提出修改意见36份,清理废止文件11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率100%。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两书一函”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制度建立以来,共发送《督促整改通知书》13份。招标采购监督部门将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纳入每季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范围,常态化开展招投标市场壁垒线索征集,畅通异议投诉渠道。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36次,抽查招标文件151件次,对发现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6个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陈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