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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双阳分局联合双阳区消协开展消费维权常识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24-09-25

8月末至9月上旬,吉林省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双阳分局消保科联合双阳区消协深入区内部分商场、社区、养老院以及儿童游乐场开展消费维权常识宣传工作,重点关注“一老一小”群体,切实增强消费维权意识,倡导树立理性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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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怡养院老年公寓,工作人员对现场的老年人面对面讲解如何正确认识、科学选购保健食品。向他们明确,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其具有调节身体机能的作用。购买保健食品要到信誉好、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正规商店。同时,工作人员呼吁,购买金额过高的产品前一定要和晚辈商量,避免上当受骗,并向他们提出“老年人消费维权十大建议”。

在翰贝奇儿童乐园,工作人员向儿童家长提醒要认真阅读游乐场游客须知和游乐设施的警示提示标志,帮助孩子规避风险,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同时,提醒为孩子购买服装时要留意“A类”标志,做到“一闻二看三注意”,着重关注商标、厂名、厂址、面料等信息。购买玩具时要认准“3C”标志,仔细查看检验合格证、安全警示语、主要材质等信息。尤其是购买儿童食品时,要选择具有经营资格、信誉好、讲诚信的商场、超市,避免到地摊、流动商贩处购买。

在欧亚商场、博山社区,工作人员现场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涉及日常消费的相关条款,重点讲解日常生活中购买到不符合质量要求商品的退换货注意事项以及维权途径等。尤其是对于预付卡消费,提醒消费者要仔细考察商家情况,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办理预付卡时,要与商家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卡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此次宣传活动对当前消费热点和难点问题给予了及时地解答,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下一步,双阳分局将结合日常消费工作实际,深入到消费者群体当中,营造优良消费环境,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索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