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30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构建和谐政企关系,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在通过去年试点后,近日,在全区全面实行“零投诉免打扰”制度。
制度明确,凡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无欺诈、无虚假宣
传、无违法违规经营,近一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积极提供优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服务态度、售后保障等方面);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处理机制,积极主动化解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上一年度在全国12315平台、12345平台无任何消费者投诉记录的经营主体均可参加评选,且ODR企业、智慧315平台入驻企业享有优先评选权利。
获评的“零投诉免打扰”经营主体将在政策扶持、市场准入、
品牌建设等方面获得优先支持,并通过媒体、网站等渠道对其进行宣传推广,提高社会认知度和美誉度。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展示“零投诉免打扰”荣誉证书和奖牌,增强消费者的信任度。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减少对其正常经营的干扰。
获评“零投诉免打扰”的经营主体,有效期为一年(被表彰年度),次年自动失效。经营主体在享受“零投诉免打扰”待遇期间,如发生投诉增加、违法违规或信用等级下降等情况,经核查确认后,将从“零投诉免打扰”名单中移除并公示,停止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或待遇。(陈新宇李姗姗 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