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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罚单有温度

行政处罚以后,市场监管人员“结对帮扶”

发布时间:2024-10-09

“这是处罚决定书,请签收!这是我俩的手机号,你可以记一下,有困难可以随时联系我们!”

2024年9月20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方巷分局执法人员给开小超市的刘先生送达送达处罚决定书的同时,特意把手机号抄给了他,并加了微信。刘先生是个残疾人,执法人员希望通过“结对帮扶”的方式,给他提供一些帮助。

事情开始于一次过期食品举报。2024年7月28日,方巷分局接到投诉举报,称方巷辖区的晓刚超市在销售过期的“酒鬼花生”。方巷分局副分局长阚诚带队承办此案,进行了现场核查。

两名执法人员首先对经营者刘先生说明了来意,对货架上的货品进行了检查,果真发现了举报所称的过期食品。但两名执法人员也注意到刘先生的特殊情况:他穿着衬衣,左手袖管空空当当,别在了裤腰里。超市负责人身体有残疾。

对于货架上的过期食品,刘先生委屈又无奈。他说因为手臂残疾,小超市理货的工作都是她爱人做的,爱人的视力不好,还要在家带孩子,孩子也是残疾人,难免顾此失彼。对于过期食品,绝对不存在明知故犯的情况。

面对执法人员现场拍照留存证据、现场扣押、现场笔录等一系列工作,刘先生显得局促不安,问了好几次:“像我这种错误怎么办?得罚多少钱?”

食品安全无小事,案情简单明了,证据也确凿充分,但如何下达处罚决定书让执法人员犯了难。在案情讨论会上,执法人员提出经营者是残疾人,生活和经营都存在困难,希望给予从轻处罚。方巷分局负责人采纳了执法人员的建议,但要确保刘先生所说的情况属实,且不存在主观恶意。

随后,执法人员多次上门走访小超市,又联系到刘先生的邻居以及所在村委会,均确认刘先生反应的情况属实。经充分调研和讨论,最终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扬州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等从轻处罚,罚款人民币300元整,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警告处分。

上门送达执法文书时,执法人员送了一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汇编》,帮刘先生彻底查了一遍货架,重新理清了进货票据和台账,指导设立了临期食品销售专柜,特意加了手机号和微信结成“帮扶”对子,不管是经营上还是生活中,有麻烦都可以联系。

刘先生和刘先生的爱人对执法人员的细心和热心很感激。刘先生的爱人保证,以后会细心检查货架,“供货商帮我们理一遍,我再查一遍,我看不清的让小孩再看一遍,肯定不会再有这种情况!”

方巷分局副分局长阚诚也表示,“结对帮扶”就从行政处罚开始吧,以后他们也会经常主动上门看一看,能帮忙的就帮一把。(陈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