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10-09
本报讯“是退出,但也是一种重生。”因内部股权纷争,加上自行清算复杂繁琐,张先生不打算继续经营的企业迟迟未办理完成注销手续,这一度成了压在他心里的一块“大石头”,“多亏了公益清算,让企业顺利注销,我也可以在‘新赛道’轻装出发。”
在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中,像张先生这样需要退市的情况并不少见。如何助力企业“减负前行”?如何形成“闭环式”退出机制?这是一道难题。对此,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长清区试点建立公益清算机制,找到“破题之解”。
据悉,公益清算依法保护债权人、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流程是:首先,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即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梳理吊销未注销公司情况,分批次向人民法院提出清算申请,或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责令关闭、撤销企业情况,建议作出责令关闭、撒销决定的行政机关分批次向人民法院提出清算申请;其次,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即各区县人民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后,指定清算组开展强制清算工作,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最后,登记机关依法注销,即清算组持人民法院强制清算或破产清算终结裁定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登记机关依据上述裁定办理注销登记,让相关经营主体退出市场。
9月11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经营主体公益清算强制退出工作推进会,进一步优化“解题思路”。现场,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庭及19家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相互交流、积极探讨,力求合力、合法、合规推动经营主体“新陈代谢”。其中,19名律师事务所清算管理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自己负责清算的企业名单;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抽签结果进行记录。
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市经营主体公益清算强制退出工作将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利用行政机关的专业优势和人民法院的法律优势,有效提升经营主体质量,激发市场活力。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济南市已有44家企业通过公益清算方式实现注销。
□胡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