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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深化改革推进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10-11

  本报讯 (记者 倪 泰)10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深化改革 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并购监管体系”新闻发布会,就开展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动修订出台经营者集中新申报标准、开展试点委托中期评估、优化简易案件审查思路、简化简易案件申报材料等工作,在降低经营主体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同时,回应经营主体关切,有效释放稳定预期、改善营商环境的积极信号。新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共审结经营者集中审查案件1501件,平均审结时间为24.11天,各类企业的审查用时基本相同,保障了所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施行16年来首次重大修订,并于今年1月22日正式施行。新标准大幅提高申报门槛,一批规模较小的经营者集中不再需要申报。截至今年9月30日,经营者集中申报数量较上年同期减少94件,同比下降15.77%,投资并购效率大幅提高。
  为进一步释放新申报标准的政策红利,市场监管总局积极优化简易案件审查思路,简化简易案件申报文件资料,于10月12日推出新的简易案件申报材料要求,将经营者集中申报人需要提交的申报表格从3份减为2份、申报表中需要填写的事项从44项减少为38项,优化和调整《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反垄断申报表》中需要提交的信息,极大提高申报人填写的便利性和申报效率,切实降低企业申报负担。
  进一步提高审查规范性和透明度。市场监管总局完善规章制度,推动形成框架完整、层次清晰、规则完备、科学高效的竞争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制定《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并公开征求意见,起草《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规范审查思路,增强审查可预期性。加快制定《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明确处罚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保障执法尺度透明统一。
  持续提升审查效率。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共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502件,审结455件,平均受理时间为18.9天,平均审结时间为26.2天,其中简易案件平均受理时间为16.4天,平均审结时间为17.3天,审查效率在全球主要司法辖区中名列前茅。对2起交易提出竞争关注,其中对1起交易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1起当事方放弃交易。对2起未达申报标准但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交易要求申报,其中1起当事方放弃交易,进一步提振经营主体投资信心。
  为贯彻落实新反垄断法“建立分类分级审查制度”、提升审查质效要求,市场监管总局自2022年8月起,在5个省市开展经营者集中试点委托审查工作。两年来,共委托5个试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查经营者集中申报854件,委托案件占同期全部简易案件的比率达到57.74%,委托地方审查效率、标准与总局基本保持一致。今年开展的试点委托中期评估结果显示,各方对委托审查工作统一性、规范性、高效性等表示满意,区域横向协作、局地纵向贯通的立体化经营者集中监管网络已建立,地方审查能力稳步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提高、公平竞争环境不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