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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帮助退伍老兵解决异地消费纠纷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10-18

  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来自千里之外的辽宁省大连市一名退伍老兵写来的感谢信,原来在前不久定远县市场监管局帮助这名老兵解决了一桩由购买二胡引起的消费纠纷。
  投诉人张某来电反映,自己于7月9日通过微信平台花费9999元购买了定远县某二胡厂一把二胡,收到货后发现二胡存在瑕疵,与商家协商退款无果,已经拉锯甚久,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帮助协调退款。
  接到投诉后,定远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根据辖区权限,指定曲阳市场监管所组织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经查,投诉人张某是一名退伍老兵,7月9日,他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微信好友发的二胡广告,通过微信转账9999元向王某购买了一把二胡。到货后,检查发现琴头,弯头黏接,近万元的二胡做成这样,他不能接受,当即告诉王某,却未马上得到回复。在后续持续不断的理论中,王某表示收款已超过七日,不同意退货,协商总是不了了之。
  张某原本就身患高血压、心血管多种疾病,再加上遇到这样的烦心事,多日焦虑失眠已严重影响到正常生活,绝望中的他想到了市场监管部门,于是拨通了12345热线,希望通过投诉方式来解决问题。
  执法人员核查到王某是定远县某二胡厂经营者,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注册登记。为吸引回头客、提升销售额度,王某将店铺的二胡拍照发到朋友圈进行宣传,消费者选中后,直接在微信转账交易,王某再将二胡邮寄给消费者。王某认为自己有实体店,在微信朋友圈销售产品只是为了方便顾客挑选,不等同于网络销售平台,无须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义务。
  曲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与县局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反复研究法律条款,告知王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商品信息并通过微信与消费者达成商品交易属于网络交易行为,且应当依法履行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在多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和数次电话沟通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王某把钱如数退还给投诉人。事后,张某难掩激动的心情,特向市场监管部门寄来了感谢信表达感谢。

□武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