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10-24
编者按
9月2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10月1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更多运用提醒告诫、行政指导等柔性措施,将服务贯穿于监管执法全过程、各环节,科学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近年来,不少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一直在积极探索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一些创新做法有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市场活力不断释放,优化营商环境。
河南:切实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河南省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要求切实降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抽查比例和频次。
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除涉及消防、燃气、建筑物安全等隐患排查、执法检查事项外,按照随机、最少、合并原则,切实减少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实行统一供货的连锁企业(直营店)抽查结果通用。原则上不在生产经营高峰期开展检查,严禁要求配合开展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工作。在城市管理、生态环保、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依法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
开展涉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收费专项治理,严查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和金融、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领域违规收费行为。严查不按规定执行国家减费降负政策行为。
从严审查涉嫌利用投诉举报谋取惩罚性赔偿、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行为。对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宣传材料等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商品质量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惩罚性赔偿诉求可不予受理,举报上述行为的可不予立案。通过夹带、掉包、造假、篡改商品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赔偿或者敲诈勒索的,依法追究责任。
持续开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小微企业账款清偿工作,加大对拖欠主体的函询、约谈、督导和通报力度。公示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款项信息。将防范和化解拖欠小微企业账款纳入全省企业服务考核指标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将各地欠款化解情况列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加快推动省管企业清理拖欠账款,将清欠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经营业绩考核内容,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
□本报记者 杨会玲
山东济南:轻微违规“首次不罚”
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推进涉企柔性执法,做到“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审慎考量、事后长治久安”,在把握执法尺度和传递法治温度中找到最佳结合点,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
事前积极预防,创新执法服务。该局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探索建立市场“哨点”执法服务机制,将市场监管领域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大型市场、商业综合体等单位作为执法服务、调研、维权、宣传的“哨点”,主动开展风险监测,发现问题隐患及时解决,推动哨点单位深度参与市场监管共建共治。常态化开展“以案说法 服务企业”普法宣讲活动,主动上门精准普法。
事中审慎考量,做到宽严相济。该局坚持创新包容与坚守安全底线相统一,在依法履职中体现执法温度。对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行业和领域内的轻微违法情形,更多地采用提醒告诫、行政指导等方式及时纠正,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对不触碰安全底线、“四新”业态等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给予“观察期”,通过事前预防、事中督导及责令改正等手段,引导规范经营。
事后化解隐患,构建执法闭环。该局对受处罚的企业开展违规问题辅导,帮助企业自查自纠,有效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隐患。从监管角度出发,对普遍性和系统性问题加以改进,力争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执法办案效果“三统一”。
该局对轻微违规“首次不罚”。动态调整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将轻微违规“首次不罚”事项融入其中。对于情节轻微、危害较小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首违不罚、轻违免罚。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剖析,进一步细化量化自由裁量基准,确保执法过程中的精准把握和综合考量,让企业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行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法尺度和处罚幅度,防止“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进一步为经营主体提供容错空间。
□胡艺萌
天津津南: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能够免予处罚真是太好了,我一定立即整改!”
近日,天津市津南区金角市场内一食品经营户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不符合相关标准,因其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该商户免予处罚。
该局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责、重违严罚、过罚相当、事后回访、合规指引”的新型监管执法模式。在该模式下,该局根据日常监管和数据分析,针对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通过提醒告诫、行政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干预,帮助经营主体“找病根、去病灶”。该局用足用好《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和裁量规则,对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运用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信用修复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此外,该局还通过强化普法宣传、制定体检清单、专家现场会诊等方式,以服务水平提升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金世惠
上海青浦: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上海市青浦区严格贯彻落实“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机制,通过责令改正、教育约谈、行政指导等方式,深化柔性服务管理,给轻微违法的经营主体更大的容错空间,打造开放创新的营商环境。
在每年的企业年报抽查过程中,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坚持行政执法、行政指导和宣传教育相结合,实施公示信息抽查容错机制,发现经营主体填报的公示信息存在差异但未发现存在主观故意、也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经营主体限期更正,不直接以“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对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
上海某私募基金公司就是企业年报抽查包容审慎监管机制的受益者之一。该公司负责人介绍:“由于我们公司申报人员没有充分了解企业年报内涵,在填报‘是否发生股权转让’这一项时,因涉及转让协议和实际变更涉及跨年度,怕麻烦就选了‘否’,还遗漏公示了一家对外投资企业,以及其他几个细节的差错。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没有将我们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是指导我们及时改正了错误。如果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给我们公司私募基金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自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以来,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对560多个案件的当事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为这些新业态和小微企业减轻了压力,增添了活力。
□唐 青
云南玉溪: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
近日,云南省玉溪市司法局、玉溪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玉溪市推行“企业安静期”十条措施》,筑牢营商环境法治屏障,为经营主体提供健康有序、安心放心的发展环境。
该市要求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并严格编制审核本部门、本系统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企业安静期”内进入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制度。
该市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行联合抽查检查,探索建立“一业一查”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破解重复监管、多头监管、随意监管等问题,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聚焦信用风险分类,实现精准监管,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无事不扰”,对信用状况不佳的失信企业,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实行严格监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严格落实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严格把握“初次违法”“轻微违法”的认定标准。
该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经营主体投诉得到及时受理和处理。将推进“企业安静期”纳入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内容,有效促进政府各部门更加注重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需求和权益保护,减少不必要的干扰,为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王庆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