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10-24
编者按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座谈会,北京、黑龙江、安徽、湖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等地在会上介绍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有关情况。本报今天刊发黑龙江、广西等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以飨读者。
近年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实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以及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名称权保护等相关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施策,在着力提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方面持续发力,取得阶段性成效。
强化审查把关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广受社会关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施行后,黑龙江省各级登记机关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企业名称登记这个“小切口”,做好规范市场准入秩序这篇“大文章”。
持续强化业务培训。《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以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名称登记专题培训班6期,累计培训4100余人次,确保每名登记人员都能够熟练掌握企业名称组成结构和文字内容的规范要求,在登记注册环节加强对字号及全名称的合规性审查。
统一规范登记行为。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名称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登记注册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更好服务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指导各级登记机关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守牢国家安全红线和意识形态底线,加大规范和引导服务力度,严格管控在名称中使用可能产生消极负面影响、引发社会舆情的字词。
着力加大指导力度。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公司减资变更登记若干问题及操作指引(试行)》,明确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减资操作要求。搭建疑难问题快速反馈“直通车”,发布工作提示13期,对部分地区出现的短期内申报频次较高,或者涉嫌申报名称有意识形态、政治安全等问题,及时通报相关信息,提出处置意见,统一工作要求。
做好合规引导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对企业名称进行登记管理,既涉及市场秩序维护,也涉及经营主体自身权利,需要经营主体的理解支持和主动配合。
强化政策宣传解读。该局针对部分申请人存在名称自主申报系统通过后,登记环节对名称就不再进行审查的认识误区,指导登记人员充分发挥身处一线、与经营主体和申请人联系密切、便于开展普法工作的优势,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解读,确保企业和群众知晓政策规定,凝聚社会共识。
加强事前引导规范。黑龙江省各级登记机关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区,配置专人提供名称申报指导,对名称组成要素、结构要求及文字内容的禁限用规则等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对涉嫌故意攀附央企国企以及通过模仿、混淆等方式侵犯他人在先合法权益的行为作出违法风险提示,引导申请人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审慎理性选择、使用名称,降低产生纠纷争议的风险。
拓展名称保护范围。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与国资、商务、知识产权等部门协同建立央企、国企、老字号、驰名商标,以及现代化农业、冰雪旅游特色产业中有一定影响力经营主体的名称字号及简称的联合保护机制,实现与相关数据库联网互查,在申报环节系统作出提示,引导申请人在自主申报名称时主动规避,有效提高自主申报名称通过率。目前,全省共有166.80万个经营主体名称通过自主申报,其中成功办理设立登记162.74万户,占比达97.56%。
加强清理规范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坚持赋权与规制相结合、效率与安全兼顾原则,持续加强对不适宜名称的纠正和清理。
强化违规名称专项清理。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先后排查出带有“军民融合”“一带一路”“乡村振兴”“扶贫”等字词的名称,使用涉及国际政治、政府政策、舆情热点文字或人名的名称,以及带有“事务所”“研究院”“联盟”等超出营利性企业设立目的的名称等,均依法引导相关经营主体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全省各地对135户经营主体的不适宜名称予以依法纠正。
建立预防性保护机制。去年冬季,哈尔滨市冰雪旅游火爆出圈,为防止“尔滨”等网红热词滥用对社会公众造成欺骗和误解,应哈尔滨市政府请求,在市场监管总局大力支持下,将“尔滨”纳入企业名称禁限用字词库,在没有依法取得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有效保护黑龙江省旅游品牌。
健全部门协同长效机制。黑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地方金融、教育、人社、民政、卫健、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对金融、教育、医疗、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服务等重热点行业领域违法违规经营主体名称进行清理整治的长效机制。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供稿